福建省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6-25

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考试机构分为(以下)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0日至21日举行。为了做好报考工作,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考官院校的工作人员要有明确的责任,按照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和报考的规则和程序办理操作和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完善考试信息

请于6月22日前登录“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信息系统”(OA处理通道-系统配置-市县设置/现场预定时间设置),并对其所在县(市、区)新生认可的详细时间、地址、电话等信息进行确认和更正。

二、注册方式

1.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 . ee afj . cn)-数字服务馆-自考-自考网上报名。

2.面向社会开放考试专业新考生报名报考流程:网上提交预测姓名信息-审核系统背景照片-确认各县(市、区)现场信息(生成准考证号)-网上选课并缴费。也就是说,大一新生登录报名通道注册用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在系统后台审核照片后,会定期到当地教育入学考试机构进行新生的认定,未经现场认定的报名无效;您可以在网上报名参加该课程,只有在您确认您已经当场生成了一个有用的准考证号码后,才能支付费用。对于申请港澳台证号的新生,请按照系统提示输入基本报名信息。

3.试点,链接新考生报名申请流程:在考官院校网上导入新生数据;大一新生自己上传照片,完善基本信息;查看系统背景中的照片;承认考官学院的现场摄影;在线申请课程并付费。也就是说,考官先在网上导入新生数据,新生登录入学考试通道上传照片,完善基本信息。审核系统背景照片后,他们将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审查员将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摄影。现场认可,未经现场认可的注册无效;您可以在网上报名参加该课程,只有在您确认您已经当场生成了一个有用的准考证号码后,才能支付费用。对于申请港澳台证号的新生,考官必须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考生报名基本信息。

第三,时间组织

(1)注册时间组织

1.新网络预测时间:

面向社会开放考试:6月25日9:00-8月30日18: 00

试点专业:6月25日9:00-9月6日12: 00

衔接专业:6月25日9点-8月30日12点

2.新生现场录取时间:

面向社会开放考试:8月29日9:00-8月31日17: 30

试点专业:各考官所在院校决定,9月6日18: 00结束

衔接专业:由考官确定,8月30日18: 00结束

3.在线申请课程时间:

面向社会开放考试:

候选人居住地:6月25日9:00-9月7日18: 00

大一新生:现场认可后-9月7日18: 00

试点专业:

候选人居住地:6月25日9:00-9月7日18: 00

大一:考官审批后-9月7日18: 00,

连接专业:

候选人居住地:6月25日9:00-9月7日18: 00

新生:9月5日9:00-9月7日18: 00

(二)考试课程和时间组织

1.请参考“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 . ee afj . 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知-《2018年10月专业考试通用规则》。

2.试点及衔接专业考试课程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试点专业课程考试组织形式的通知》(闽考试院发[2017]24号)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2018年自学考试改革试点专业部分课程考试组织形式的通知》(闽考试院发[2018]10号)

第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以在网上申请课程并付费。成功付款后,申请费不予退还。

2.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实名制注册系统手机进行一对一认证,并按要求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完成注册。

3.试点专业和衔接专业由考官所在院校批量引进并报考课程后,由考生支付考试费。

4.考生错误信息的变更流程:请于每年4月、10月在线自考现场录取时间及上半年、下半年毕业生申请时间,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用户籍证明原件)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将专业考生与当地考官院校衔接)办理身份证变更。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拍照,上传到系统中(文件模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然后考生的申请报告、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由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盖章认可后以纸质形式上报。

5.考生可在考试前7天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考生座位号通知。

6.各区、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考官院校(以下简称教育学院)应根据报名工作配备相关设备。

5.负责“衔接专业”考官的注册

1.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暂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联考新人报名的通知》(闽考院〔2018〕18号),自2018年10月起,暂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联考新人报名,具体复试日期由我院另文通知。本次衔接考试报名工作仍仅针对参加本科与高职院校衔接考试的学生。

2.联考专业考生应为在本省全日制高职院校就读并自愿参加的注册学生。

3.考生报考考试专业的资格由考官所在校区进行审核,并由考试机构进行考试。如果发现考官所在院校和学生组织有作弊行为,将根据情况通报徇私舞弊者,暂停入职考试工作。

福建省教育考试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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