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的办理时间和要求发布如下:
一、网上申请转让的时间和要求
考生于2017年8月1日至15日网上申请转学。考生可以登录辽宁省招生考试网站,在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申请。
二、转出场地进行认可的时间和要求
各城市转出场地进行表彰的具体时间如下:
沈阳:8月23-24日
大连:下半年8月24-25日
鞍山:下半年8月24-25
抚顺:下半年8月28-29日
本溪:下半年8月24-25日
丹东:下半年8月24-25日
锦州:8月24-25日
营口:8月24-25日
阜新:8月16-17日
辽阳:8月24-25日
盘锦:8月24-25日
铁岭:8月24-25日
襄阳:8月24-25日
葫芦岛:8月24-25日
考生须按上述规定时间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现场录取手续,逾期未办者,视为放弃转考。
考生办理转省手续时必须携带的证件:转省考生需携带有用的居民身份证、省准考证、转准考证、省通知书;从省调过来的考生,要带上自己有用的身份证、准考证和我省的通知书。
三、外省到现场认可的时间和要求
2017年下半年,外省考生将于2017年9月19日至22日转到我省进行现场认定。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省准考证和省准考证到辽宁省招办进行现场认定。
附件:
1.沈阳各考区作为专业汇总表
2.大连部分考区作为专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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