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小编为您带来自学《合同法》的知识点,希望能帮助您高效复习。
第六章台湾平台的表现
所谓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履行了完整、适当的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为特定目的订立合同,只能通过履行合同来实现。因此,履行合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的履行应当依照法律和合同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合作履行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适当履行,又称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标的、质量和数量。适当主体应当在适当的履行时间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充分履行提问义务。合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履行义务,适当履行义务。经济合理的履行要求当事人注重经济效益,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充分履行义务,享有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程度会给合同的履行造成一定的困难,导致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合同。除符合法律规定外,法定方可以免除责任,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合同法从客观实际出发,为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规定了三种抗辩权,即同时抗辩权、先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这也是本章的重点内容。抗辩权的同时履行,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按顺序履行合同的,一方先付款,另一方再付款。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要求当事人相互承担债务,债务没有约定履行变更顺序,因此有支付的可能,且还款期限已过。这一权利的行使是以对方不履行债务为基础的。
抗辩权的第一次履行强调的是互有债务的当事人,后一次履行方在第一次履行方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对方履行或者可能不履行债务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债务。对方提供担保或者履行债务后,应当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注意的是。
以上三项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另外。本章所涉及的情势变更原则也是一个值得学生关注的关键问题。学生在学习本章时,应了解合同履行的含义、原则、具体规则和履行抗辩权,掌握合同履行对履行主体、履行目标、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的要求,了解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三种制度。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有:
(1)基础知识: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规则;双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2)重点和难点问题:如何理解合同履行的基本含义;如何理解情势变更原则;同时辩护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同时履行抗辩制度的适用范围;如何区分一方当事人违约与抗辩权同时履行;先防卫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如何先行使辩护权;抗辩权第一次履行的效力如何;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及成立条件;如何行使和实现不安抗辩权?其中,利用本章的知识,特别是三项抗辩权的知识和相关章节的内容来分析解决具体问题和案例是本章的另一个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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