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厅〔2019〕11号)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辽宁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招委〔2019〕25号)精神,现将辽宁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如下: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成人高等院校(以下简称成人院校),应于2019年在辽宁省招生。
招生有三种类型:从高中开始到本科(以下简称“从高中开始”)、从高中开始到专科(以下简称“从高中开始”)和从专科开始到本科(以下简称“从专科开始”)。在校学习分三种:全日制、非全日制、函授。全日制学习时间最短的是:高中四年,高中两年,大专;业余和函授学习时间最短的是大学到五年,大学到大学两年半。
成人高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定自己的招生规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学校的实际情况,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学校所在地、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专业附加考试科目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教育部要求公示法规和政策的有关文件。成人高校要对招生章程的内容负责,处理好遗留问题。
辽宁省招生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审核和调整,利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司在网上进行。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下达后,列入2019年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注册
(1)注册条件
1.成人高考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学历得到国家承认的各类高、中学校学生以外的职工和其他社会人员。
(3)身体健康,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
(4)报考高中和高中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报考高等学校的考生,必须是取得教育部批准的国家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以上学历的人员。
2.报考成人高校医学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等专业的。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相应的专业资格;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中专学历或者中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2)报考护理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实习护士证书。
(三)申请其他医学专业的,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原则上报考的专业应与其从事的专业相对应。
3.免试生报名条件
(1)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奥运会项目前八名和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亚运会、亚洲杯、亚锦赛奥运项目前六名、非奥运项目前三名;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和非奥运会项目冠军的前三名。
(三)普通高等职业(专科)毕业生,完成服役期并经考试合格,已被征集服义务兵役和退伍的,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职业(专科)毕业证书、军人退役证书和相关项目考试合格证书,申请免试来我省留学。
(4)获全国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全国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前六名,省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第一名。
(5)参加2019年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总分在最低录取资格分以上(非师范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分200分;师范专业最低录取资格分普通专业140分,体育专业130分。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报考成人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含医学专业)。
4.已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外国人,凭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居留证》,到省招办指定的地点登记。
(二)考试报名地点
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凡参加全国统考、单项考试、免试的考生,均须报名。
(3)注册方式
1.注册时间
2019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采取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支付、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基本信息填写和网上支付时间为2019年9月2日-10日,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9年9月4日-12日。
2.注册程序
(1)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辽宁省高考网站(网站:WWW.LNZSKS.COM),进入辽宁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部门,点击我要报名,阅读了解高考录取政策规定,报名考生预测姓名信息,输入基本信息和报名志愿,选择报名确认地点,提交保存,然后网上缴费,记录系统返回的预测姓名序号和报名确认地点;未缴费考生无法确认现场报名信息。
(2)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必须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大专毕业证原件、本科毕业证原件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种奖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医学类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登记确认地点履行登记确认手续,拍摄电子照片,采集指纹信息;报名点负责打印《2019年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经考生确认后签字,考生和报名确认点留存一份备查。
考生未能在线完成基本信息、在线缴费、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的,视为放弃成人高考报名。
3.报考高考考生的学历(学籍)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核实。如果验证失败,则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学历。未通过学历资格审核的考生应及时到辽宁省学历资格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资格认证,不能提供学历资格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大专学历教育。该学院毕业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籍后报考。
4.成人高校或其他办学机构不得代替考生报名。如果考生委托其报名,因个人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必须符合成人高校招生要求,并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对因个人原因导致的遗漏、错误或欺诈以及违反相关注册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4)自愿报告方法
1、学校志愿者分为两个层次:本科(专科到专科、高专科)和高职(高专科)。
(1)升本院校的考生只能填报一名学校志愿者和一名专业志愿者。
(2)高中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一名高中志愿和一名专业志愿。
(3)初中起考生只能填报一名学校志愿者和一名专业志愿者。大专考生文理科都可以报考。
2.我省本科(专升本和专升本)和高职(专升本)院校不必服从其志愿者。如果部分高校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办将通过辽宁省招生考试窗口网站和辽宁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公布剩余计划,并向考生征集志愿者。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省高考网站,点击辽宁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按照未完成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填写并征集其志愿。
3.填报和征集志愿的原则是:
(1)专科毕业和专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填写志愿,志愿必须与原志愿或考试科目相同。
(2)初中起考生文理科都可以报。
(5)填写征集志愿者的时间
本科填报志愿时间为12月12日9:00-15:00。
大学生填写和征集志愿者的时间是12月26日9:00-15:00。
(6)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年10月21-27日,考生登陆辽宁高考窗口网站,点击辽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三,考试
(1)考试科目
1、高离考试科目
理科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简称理化)。
文科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一体化。
2、高中考试科目
理科考试:语文,数学,外语。
文科考试:语文,数学,外语。
高中起点,文理数学考试科目升本科、专科,统一采用文科数学试卷。
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可以作为学校录取的参考。
外语分为英语、俄语和日语。考生可以根据招生学校的要求选择一个。
3.高考科目
全国各学科统考三科。两门公共课是政治和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的学科类别确定(分为八类)。考试科目有:
(1)哲学、文学、历史、中医、中医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
②艺术专业基础课介绍。
③高等数学是工科和理科(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心理学等除外)的基础课。)(一)。
(4)高等数学是经济学、管理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心理学、药学等学科的基础课(2)。
⑤法学专业的基础课选修民法。
⑥教育学专业基础课教育理论。
⑦农学专业基础课以生态学为基础。
⑧医学基础课程(中医、药学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在医学上是综合性的。
各学科、专业、统考科目对照表见“IX。《大学起点本科招生专业与统考科目对照表》
4.专业测试
成人高校艺术体育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其他专业是否要加试,由成人高校自己决定,自己命题,自己院校考试。成人高校9月2日招生前,将在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并说明艺术、体育等专业需要加试的加试科目、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成人高校确定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应于10月18日前报省招办备案。
(二)命题范围
统考科目根据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张试卷满分为150分;大学生统考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大学生为150分钟。
(3)考试日期
成人高校全国招生考试定于10月26日和27日举行。考试时间表如下:
高中和大专学生考试时间表
高考时间表
(4)考试机构
1.成人高考工作由教育部牵头,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机构管理。辽宁省考区的考试工作由辽宁省招办实施。考点设在市、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地区各考点的考试工作。
2.考生须阅读《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在《2019年辽宁省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上。考生签字后,表明自己了解、认可并遵守考场纪律,保证自己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考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全国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并将记录在全国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中;涉嫌违法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法律责任。
4、成人高考按照相关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标准使用考试场地。
(五)阅卷和分数评审工作
评卷工作由省征兵委员会牵头,省征兵办公室组织。考生成绩由市招生考试机构通知。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成绩通知我,不公布,考生不查。考生可以通过辽宁省招生考试窗口网站查看考试成绩。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需要进行成绩复核的,应于11月20日至22日在当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手续。分数评审结果,由招办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第四,录取
(1)招生机构的实施
新生录取由省招办实施,实行远程在线录取。高校在学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的方式开展录取工作。招生计划的编制和调整由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和省级计划部门在线进行。在录取期间,成人高校和省级招办要保证相互沟通的畅通。
(2)录取制度
录取工作是在学校负责和监督的录取制度下进行的,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其统考科目总分达到分数线的分数,由招生学校按照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招生学校的附加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拔艺术体育专业。剩下的问题由招生学校处理。省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监督录取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予以纠正。
(三)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1、录取的最低控制分由省招办提出,经省招委会批准后实施。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毕业分三科,高级专科毕业分四科,高级专科毕业分三科。
3、体育、艺术(艺术类专业不含数学)单列一行。
(4)备案原则
1、根据招生学校计划和考生志愿,先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
2、根据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按考生文化课考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基础课、政治、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对大学生进行排名;高水平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高水平文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从高中到高中,学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备案比例为1:1(生源不足的按照实际上网人数备案)。
3.在文化课统考和加试成绩符合要求的基础上,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类学校根据专业课加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归档,比例为1:1(学生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上网人数归档)。
4、农业、林业、水利、地质、矿业、测绘、海洋运输、社会福利、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石油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纺织、汽车制造、建材等专业,如在招聘志愿者后,当网上生源仍不足时,可适当降级,最高降级幅度不超过20分。
(5)征集志愿者
本科(本科、专科)和专科招生完成后,省招办汇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向社会公布,供考生填报并征集其志愿。填写和征集志愿者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高考窗口网站(网址:WWW.LNZSKS.COM),点击辽宁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处填写和征集志愿者。志愿者招募完成后,省级招募办公室收集志愿者进行录取。
(6)录取时间
1.录取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31日。
2.本科考生(从专科开始到专科升级)查询录取信息的时间是12月11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网上填写和征集志愿。志愿者报名时间为12月12日9:00-15:00。
3.专科考生查询录取信息的时间是12月25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网上填写和征集志愿。志愿者报名时间为12月26日9:00-15:00。
2019年12月31日,考生查询志愿录取信息。
(七)录取审核
1、招生学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学生情况,向省招办提出拟录取名单,经省招办审批后,按招生规定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2、招生学校根据省招办审核的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印章,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也可以通过辽宁省招生考试窗口网站查看录取结果。
3、正式录取的考生,学籍变更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4.所有招生学校不得招收预备生、进修生、听力生、单科生和设置生。
5、考生的健康状况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要求进行检查。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三周内发现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应取消入学资格。
五、入院护理政策及审核方法
(一)教育部制定的入学保健政策和审核办法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经招生学校同意,可免于录取。现场确认时,需向登记点提交经省总工会审核盖章的书面申请。可以履行注册手续。
2.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奥运会项目前八名和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亚运会、亚洲杯、亚锦赛奥运项目前六名、非奥运项目前三名;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锦标赛的奥林匹克项目前三名和非奥林匹克冠军,经本人申请并经招生学校同意,可以免试录取。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经省体育局审核盖章的《优秀运动员向成人高校申请免试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参与选拔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扶医、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等。三、服役期满经考试合格,已被征集服义务兵役和退伍的,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职业(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书或相关项目考试证书,向登记点申请免试。现场确认时,需向登记点提交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
4.精英运动员的获胜者将根据候选人的考试成绩获得50分(一级运动员为30分),其录取由招生学校决定。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体育局审核盖章的体育表演证书,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5.被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省厅局、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工人)、科技推广(成果)者。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到档,录取由招生学校决定。现场确认时,必须将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表彰文件提交至报名点,方可完成报名手续。
6.获得省工青妇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者、三八红旗旗手者。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到档,录取由招生学校决定。现场确认时,必须将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表彰文件提交至报名点,方可完成报名手续。
7.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获三等功以上。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到档,录取由招生学校决定。现场确认时,必须将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表彰文件提交至报名点,方可完成报名手续。
8.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考生将增加20分。他们是否被录取将由招生学校决定。现场确认时,需将侨办、台办统一格式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登记点,方可办理登记手续。
9、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决定。现场确认时,必须向登记点提交烈士证明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登记手续。
10、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除外)凡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决定。现场确认时,必须将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表彰文件提交至报名点,方可完成报名手续。
11.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自治县(康平、岫岩、新宾、清远、桓仁、黟县、阜蒙、彰武、息烽、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市、凌源市、建昌、宽甸、本溪、丰城)
12、年满25周岁(1994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考生考试成绩提高20分的基础上,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决定,资格考试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1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决定。现场确认时,需将省退伍军人事务厅提供的相关证明提交至报名点后,方可完成报名手续。
14、报考农业、林业、地质、水利、矿业、测绘、海洋运输、社会福利等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水平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等专业,网上生源不足的可适当向招生学校土豆网降分,降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二)辽宁省制定的入院护理政策和审核办法
1.获得全国优秀青年就业专家称号的优秀青年、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前六名获得者、振兴杯省级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奖第一名获得者等。,经共青团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相关证明后,可免于录取。现场确认时,需将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相关证明提交至登记点,方可完成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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