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大学法学专业考试科目之一的《民法》2020年教学大纲如下。
一、考试的目的
民法是国家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十六门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的主干课程,是一年级本科生的基础课程。《民法》以民法的渊源、解释和研究方法为研究对象,探索民法体系的构成、完善和发展,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善我国法律体系、促进我国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和一些基本制度,初步理解民法精神,培养民法思维,学会从民法的角度解决民事问题,运用民法的原则和规范,同时为学习民法特别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等其他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考核方法
考试大纲以民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案例分析为基本考核要求,考核学生对民法基本原理和思维方法的掌握程度,能够全面应用于实际问题的分析,初步具备运用法律思维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飞跃,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民法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题型有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法律分析及随笔题等,采用百分制。
三、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充分理解民法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和思维方法,学会用理论和方法综合分析具体法律问题,从而达到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
根据不同的要求,本大纲所列的考试内容分为“掌握内容”、“熟悉内容”和“理解内容”三个层次。掌握内容是关键内容,学生必须反复学习和思考,达到把握牢固、描述熟练、识别准确、实际应用的水平。熟悉内容要求学生达到一般的知识和理解。理解大纲中没有要求的内容和内容作为参考内容。
第四,使用的教材
王黎明主编:《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动词 (verb的缩写)引用
1.王黎明,《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2.杨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要点及案例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
六、考试内容
靠前章民法通则
靠前节:民法概述
1.民法调整对象(硕士)
2.民法的性质(熟悉)
3.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理解)
4.民法的起源(理解)
5.民法基本原则(硕士)
6.民法适用(理解)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硕士)
2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主)
3.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化和消灭(主)
第三节:公民权利
1 .公民权利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理解)
2.民事权利的取得、变更和消灭(掌握)
3.公民权利的行使(熟悉)
4.民事权利救济(掌握)
第四节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1.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概述(熟悉)
2民事责任的类型(理解)
3.免除民事责任的理由(理解)
第五节:民事主体
1.自然人(主人)
2.法人(主)
3.非公司组织(主组织)
第六节: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理解)
2.意图表达(掌握)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主)
4.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熟悉)
5.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熟悉)
6.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熟悉)
7.无效或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熟悉)
8.有条件和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熟悉)
第七节:代理
1.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熟悉)
2.代理类型(主)
3.行使(掌握)代理权
4.未经授权的代理(熟悉)
5.表面代理(主)
6.代理关系终止(理解)
第8节:限制
1.限制系统概述(理解)
2.诉讼时效(主)
3.计划期间(主)
第二章:人格权
1.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主人)
2.姓名权,姓名权(主)
3.名誉权(熟悉度)
4.隐私(熟悉度)
5.肖像权(理解)
6.隐私权(理解)
第三章物权法
靠前节:物权法概述
1.物权法基本原则(硕士)
2.产权变动(掌握)
3.产权公示方式: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主)
4.确认权和物权请求权(熟悉)
第二节:所有权
1.所有权概述(理解)
2.所有权类型(熟悉)
3.所有权获得(掌握)
七、试卷结构及题型
(a)笔试
1.试卷分数
笔试试卷满分100分。
2.试题类型
笔试试题从名词解释、简答题、真假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法律分析题、随笔题等八种题型中随机抽取。其中:
名词解释题属于主观题,重点考察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的记忆能力。
简答题是一种主观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记忆、理解和简单应用的能力。
论述题是一种综合性、理论性的考试形式,它的主要目的是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论证能力、归纳提炼能力和表达能力,它取决于考生能否理解法律理论。
案例分析是一种综合实用的考试形式。其主要目的是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应用能力、表达能力,看考生能否有法律思维。
3.试题的难度
试题按难度分为易题、中题和难题,评分比例约为2∶6∶2、
八、样题
(一)名词解释题
1、民事权利能力
2.代理人
(2)简答题
1、监护的概念和特征
2、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3)作文题
1.试描述民法原理及其相互关系。
2.论意思表示瑕疵及其法律效力。
(4)案例分析题
1.2016年8月,大鹏酒店与著名画家A签约,委托A创作大型壁画。双方同意甲方在2016年12月前交付壁画,大鹏酒店向甲方支付20万元。2016年9月,因出国讲学,甲方委托儿子B完成壁画,报酬全部由大鹏酒店支付。问:
(1)A可以委托儿子代理创作吗?并说明理由(5分)
(2)B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并说明理由(5分)
(5)选择题
1、根据民法原理可以推断,()。
A.婴儿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不是从出生时开始,而是从他们有能力的时候开始。
B.正确的能力就像人类的视觉和听觉一样,是人类的自然属性
C.一个人不从事经营活动,就不产生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利。应当认为,一个人只有一部分行为能力和一部分权利。
D.自然人的身体状况不影响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往往受权利主体的身体状况影响
2.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以下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独立建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由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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