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有机化学基础考试说明(试行)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3
  一、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试内容

1.基本概念

1.1有机化合物和有机化学的定义、有机化合物的特性、有机化合物的分类;

1.2共价键的形成和性质、共价键的断裂形式和有机反应的类型;

1.3有机化合物的异构化。

2.饱和烃

2.1烷烃和环烷烃的定义、体系命名原则、同源系列和异构;

2.2烷烃和环烷烃的结构和构象、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

3.不饱和脂肪烃

3.1烯烃、炔烃、二烯烃、炔烃的定义、系统命名原则、分类及异构;3.2烯烃、炔烃、二烯烃和炔烃的结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

3.3烯烃顺反异构体的构型标记,π键的形成及特征,烯烃的亲电加成反应过程及诱导效应;

3.4共轭体系和共轭二烯的共轭效应,共轭加成的反应过程。

4.芳香烃

4.1芳烃的定义、系统命名原则和分类;

4.2芳烃的结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及应用;

4.3苯环上亲电取代的定位规律及其应用。

5.卤代烃

5.1卤代烃的定义、系统命名原则和分类;

5.2卤代烃的异构化、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及应用;

5.3卤代烃的识别和制备。

6.酒精、苯酚和乙醚

6.1醇类、酚类和醚类的分类和命名;

6.2醇类、酚类、醚类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及应用;

6.3醇、酚、醚的结构与性质的关系;

6.4醇、酚、醚的鉴别和制备方法。

7.醛和酮

7.1醛酮的定义、系统命名原则和分类;

7.2醛酮的结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及应用;

7.3醛酮的主要制备方法。

8.羧酸及其衍生物

8.1羧酸的定义、结构、系统命名原则和分类;

8.2羧酸及羧酸衍生物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及应用;

8.3羧酸和羧酸衍生物的制备方法。

9.含氮化合物

9.1硝基化合物、胺、重氮化合物、腈和氨基酸的定义、结构、系统命名原则和分类;

9.2硝基化合物、胺、重氮化合物、腈和氨基酸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应用;

9.3硝基化合物、胺、重氮化合物和腈的制备方法。

10.杂环化合物

10.1杂环化合物的定义、结构、系统命名原则和分类;

10.2五元杂环化合物和六元杂环化合物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及应用。

11.对映异构体

11.1对映体的相关概念;

11.2对映体的判断和性质差异。

12.糖

12.1单糖、二糖和多糖的命名、结构和分类;

12.2单糖、二糖和多糖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应用。

(2)考试要求

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有机化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各种有机化合物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制备方法、结构与性质的关系以及相互转化的方法;不同有机化合物结构的常用鉴定方法。

能够正确命名常见的有机化合物;能够根据名字准确写出有机化合物的结构;对于常见有机化合物在结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等方面的异同,可以为常见有机化合物设计鉴定方案;根据有机化学反应原理,可以完成有机化学反应方程;根据有机化学反应原理和实验现象,可以推断有机化合物的结构;根据有机化学反应的原理和有机化合物性质的差异,可以设计有机化合物的合成路线。

二、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为闭卷和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问题分为客观问题和主观问题。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主观题包括命名题、完整反应式、综合题和合成题。客观题占30%左右,主观题占70%左右。

其中:

①命名问题

根据化合物的结构写出化合物的名称,或者根据化合物的名称写出其结构式。

②完成反应式

根据反应条件写出主产物或根据产物写出反应条件。

③综合问题

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概念、鉴定、理化性质、根据化学反应现象推断化合物结构等。

④复合题

根据主要指定原料,可以选择其他原料合成指定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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