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原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年本科阶段优秀专升本毕业生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精神,为确保2021年“专升本 ”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二、学校位置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镇高尔夫大道367号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占今年对口学校和我校大学毕业生总数的20%(以四川省教育厅最后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被征集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学生,实行单独计划,招生计划原则上为推荐人数的60%。
(3)已建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在计划中单独列出,招生计划原则上为该类学生推荐人数的20%。
(四)从考试中推荐学生的人数计划,并实行单独计划。
四、申请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未受过任何处罚;
(二)学习成绩优秀(截至推荐时,已开设的课程全部合格);
(三)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动词 (verb的缩写)选拔程序和录取
(1)豁免建议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专升本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人员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厅[2020]3号),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国家队所有获奖人员、符合“特招特升 ”报名要求的专升本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进行资格考试后,
2.对于在学习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专升本毕业生,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专升本优秀专升本毕业生”荣誉的,可以申请免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学校的资格考试,他们将被提前录取。
3.在校大学生在服兵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以在大专阶段完成学业后申请免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学校的资格考试,不用考试就提前录取了。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其所在的二级学院、系提出申请,由其所在的二级学院、系负责学生资格考试。审批通过后,拟推荐学生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没有异议的,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特聘特聘”,考试。
(3)考试与选拔
1.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推荐免考的除外)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 考试。
2.选择测试
(1)考试日期:5月22日(周六)
(2)考试科目:(各科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语言类专业:专业综合、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非语言专业:专业综合、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
3.成绩计算方法
(1)“专项统招 ”考试成绩=“专业综合”×0.6+“大学语文(英语)”×0.2+“大学计算机基础”×0.2
(2)附加点:
符合专升本选拔基本条件,英语六级(外语专业)和四级(非外语专业)合格,并取得国家或省级计算机二级证书的,可得1.5分。同时具备各种奖金条件的,只能按最高等级获得加分,不重复奖金计算。
(3)“特聘晋升 ”综合分=学院1-5学期综合平均分×0.5+“特聘晋升 ”考试分×0.5+加分
(注:专科1-5学期综合平均学业成绩主要指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平均成绩。在计算出来的课程中,如果补考或者复试通过,都按照60分计入计算)
4.录取方式
(1)靠前批“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考试按批次评选录取:
1.对于符合免试推荐的学生,经过资格考试,我校决定根据专业招收本科专业。
2.已被征集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学生和已建卡备案的贫困学生,根据“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综合得分,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选拔。(如果“特统招特升 ”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特统招特升 ”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第二批:按照“特招特升 ”综合评分,按照“特招特升 ”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对所有落选考生进行选拔。(如果“特统招特升 ”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特统招特升 ”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二)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特招特升 ”的学生,将于秋季开学后升至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第三年本科学习。
5.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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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养方式和学籍管理
(一)“特殊统招 ”学生入学后,由原学校发放毕业证并进行电子注册。我校新学期入学的学生,必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学院毕业证。
(二)“专项统招 ”学生按晋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缴纳费用。
(3)今年“专业招聘”,录取的学生,2019年将录取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必修课程的学生,符合毕业要求的,授予毕业证书。毕业证填写为“本校XX专业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根据晋升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七、取消录取资格
(1)在拟录取学生名单中,如发现有不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特招特升 ”文件精神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特招特升 ”资格。
(二)在拟录取学生名单中,第六学期有不合格学生的,学校将取消其“特招特升 ”资格。
(3)学校新学期招生时,“特招专升本院校 ”的学生必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院校毕业证,否则取消“特招专升本院校 ”的录取资格。
八、招生咨询
咨询部: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教务处电话:028-87213722
九.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为确保2021年“专项统招 ”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我校成立了“专项统招 ”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与 考试相关的培训。考生和家长可以就此情况做出回应,并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
投诉电话:028-871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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