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相关机构: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进入2021年本科阶段的通知》(川教函〔2021〕45号)、《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管理办法》 (川师教〔2019〕5号)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好2000年、
一.组织结构
我校成立了“2021年全日制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处),全面负责“特招特升 ”的选拔工作。
组长:李相成、王明义
副组长:刘岗卫郭川
成员:唐康生毕建胡尚峰庄
二、实施方案
2021年4月9日前,根据本通知精神,入选专升本应制定“一体化 ”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学生报名和考试要求,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学生是否应免试录取和考试,以及“一体化 ”选拔的考试安排和防疫计划。入选院校必须在学生中广泛宣传“特招特推”,实施方案,在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报我校备案。
三、招生模式
今年我校“特招特升 ”招生模式是与成都文理学院、四川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吉利大学联合招生。除计划中单独招收的退役士兵和我校已建卡的贫困生外,其他类别计划50%由我校录取(录取学生比例涉及小数时只取整数,包括推荐免试学生),其余50%计划根据学生自愿调剂情况调剂到其他三所联合招生民办本科院校。
四、招生专业
2021年,我校本科专业和联合招生的民办本科院校,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学前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接收了“特聘与晋升 ”的学生(本科院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计划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照“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原则,入选院校已向我校书面提交了“特殊统招特殊晋级 ”的专业名称和不同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人数。
(a )"特别统一征聘和特别晋升 计划的总数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2021年我院与民办本科院校联合招生接收“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学生的分院、分专业计划,应控制在各入选院校相应专业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0%以内。
(2)推荐豁免计划
在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市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者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是否推荐免试录取,推荐免试录取比例由派出机构决定;实施免费录取推荐的派出机构必须向我校提交正式报告和证明材料。经本机构推荐,经本校考试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以不经考试被本校录取,但必须占用学生所在派出机构相应专业的“特招特升 ”招生计划。
(3)退役士兵单独计划
被征集服义务兵役、退伍返校、完成大专阶段学习任务的学生,经其派出院校推荐并经我校审核后,可参加“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选拔考试,实行单独计划,按规定另行录取。录取比例为报名考试的离退休学生总数的60%,不占用学生所在派遣院校的“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在服兵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退役返校后完成大专阶段学习任务的学生,经所在院校推荐,我校审核,可以免试录取,不占用所在院校“特招特升 ”招生计划。
(4)为来自贫困家庭的毕业生制定一项特别计划
对于符合毕业条件的贫困家庭应届大学毕业生,将实行统一考试、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申请人参考人数的20%,但将占用学生所在院校“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的招生计划。派出机构要严格审查特殊项目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特殊项目报名和录取资格。
不及物动词学生培训
录取通知书将由录取机构为在特殊系统 录取的学生开具,费用按照四川省发改委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支付给录取机构。学籍管理、学生培训等后续工作由招生机构完成。对符合招生机构毕业认定条件的学生,颁发招生机构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学生注册
(1)注册条件
2021年我校“特招特升 ”选拔的目标范围为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与我校签订正式协议的相关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校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在大学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大学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考试(考查、考试)成绩中无不合格记录;
3.毕业时可领取所在院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将学历证书报所在院校进行电子注册;
4.没有未解决的处罚;
5.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2)注册方式
符合基本要求并自愿报名参加“专项统招 ”选拔考试的学生,可从即日起按所在院校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向派出机构提出申请(附件2),如实填写《2021年优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申请表》(附件3),并按其对应的本科专业填写靠前至第三志愿机构;如果《申请表》未填写或填写内容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我校将不接受“特招特升 ”的申请。
(3)支付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川韩斝[2008]98号),参加考试的学生需缴纳考试费80元/人,考试费可用于考试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特殊招聘和特殊晋升 ”为名收取任何费用。
(四)专升本审计和宣传
申请人向所在院校提交《申请表》,各派出机构在4月13日前完成自愿报名和材料审核。派出机构应在大学官网首页公布经批准的申请人名单和专业课前五个学期的考试成绩,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申请材料的提交
所有入选院校应于4月21日下午17: 30前将无异议的论文材料及入选院校的公章报我校教务处,并向我校计财办交纳考试费。提交的材料如下:
1.经选定机构盖章的“特招特推”,实施方案;
2.由学生填写并由其所在机构签署的《2021年优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申请表》;
3.《2021年联合招生学生信息汇总表》“/h/]”(附件4);
4.专科阶段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教学计划中专业课前五个学期的考试(考查、考试)分数表(加盖所在大学教务处公章),专业课考试平均分(100%制,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5.落实免试推荐院校的官方报告,以及推荐免试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所选院校的公章复印件;
八、“特殊统招特殊晋级 ”考试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特招特升 ”选拔考试。具体事项如下: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有四门,分别是三门基础课和一门专业综合课。文科生(含文体生)基础课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理工科学生的基础课考试科目是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和大学数学。鉴于所选院校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选用、教学安排等方面的差异,将“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选拔考试中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替换为学生前五个学期专业课的平均成绩(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不另行组织考试。
(2)考试时间
《大学计算机基础》:5月22日上午8:30-10:00;
大学英语:5月22日,上午10:20-12:20;
大学数学或大学语文:5月22日,下午14:30-16:30。
(3)考试地点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今年的“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选拔考试地点安排在所选院校,具体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4)考试机构
“特招特升 ”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派出机构应当加强对考试人员选拔的管理,应当回避的人员不得参加集体考试工作。
“特招特升 ”试卷将于5月20日由入选院校领取;所有入选机构负责试卷的保管、发放和回收,考试结束后交回我校教务处。
考试期间,我校将派指导督导工作组到选定院校的考点,加强对“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考试的监督检查。
各入选专升本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考试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招生场所的卫生消毒、健康监测、考试相关人员的登记和调查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相关人员的安全健康,确保“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5)结果公告
“专升本”,考试结束后,我校根据“专升本”,基础课考试成绩和各院校提交的前五个学期学生平均分,对“专升本”,总分进行计算排名。考试总分相同的同学排名靠前。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我校将把学生“特招特升 ”考试的单科成绩、总分、排名等情况书面通知各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将及时通知各参考生。
对成绩有疑问的学生可以在成绩公示期内申请试卷,由选定的院校统一审核试卷并回复考试结果。逾期的学生将不会被我们学校接受。
九.承认
(一)被接纳和宣传
“特殊统招特殊晋级 ”选拔录取分批进行。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单列计划和有档案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再录取不被录取的退役士兵、有档案贫困家庭毕业生等考生。《退役士兵计划》和《建档卡专项录取计划》录取的学生在我校录取,其他学生按照填报志愿和我校与联合招生的民办本科院校“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招生计划依次录取,遵循专升本志愿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学生名单及其成绩应当在录取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一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就不补了。
(2)数据提交
录取机构将向四川教育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学生名单。
(三)出具录取通知书
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招生机构将正式通知相关派出机构,并发出录取通知书。
X.其他问题
(1)在填写《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信息汇总表》时,所有入选院校必须高度负责,认真核实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确保推荐学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优秀的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不管有没有取得三等功),已经建卡的贫困家庭的学生,都要在备注栏。如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所选院校填写错误,导乐贞生无法进行电子身份注册,我校将取消特聘升级学生的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后续处理义务由所选院校承担。
(2)“专业招聘 ”的学生录取后,所选院校将发放学院毕业证并进行电子注册;新学期招生时,学生必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学院毕业证,否则取消“特招特升 ”招生资格。
(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2021年“特招专升本 ”的学生必须入学相关院校2019年本科学习。根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完成规定内容并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录取机构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招生机构授予学士学位。根据目前《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业证书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教[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特殊统招特殊晋级 ”学生的毕业证书内容必须填写“在×××××学院起点上的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根据本科阶段的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4)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所有放弃“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升本毕业生,必须在8月31日前提交书面正式申请,学生的派出机构将连同“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一并提交招生机构备案;录取机构在截止日期后对已申请放弃“特招特升 ”资格的学生不办理任何手续,学籍管理、电子注册等相关事宜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6)为确保“特招特升 ”评选的严肃性、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我校设立举报电话:
巡逻办公室84760624 84765224
教务处84760212 84760722
(七)为方便有关院校的工作,现将我校负责相关事务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电话:028-84760212
传真:028-84760709
电子邮件:jwcjxk_sicnu@foxmail.com
联系人:罗老师
“特别统一招聘和特别晋升” ”的选择涉及面广,政策强,情况复杂。各相关派出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规范遴选程序,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1年“专业招生 ”联合招生专业一览表. xls附件2-对口学院2021年专业招聘 招生计划一览表。电子表格文档附件3-2021年接收优秀全日制大学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申请表。文件附件4-2021《联合招生学生信息汇总表》。文件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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