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2021年即将报考四川轻化学院的考生。以下是四川轻化学院2021年的招生规定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仔细检查。
靠前章总则
靠前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四川轻化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为10622,英文译名为四川理工大学。
第三条学校为四川省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分自贡和宜宾两个校区,总部设在自贡惠东。惠东地址:宜宾市自贡市自流井区惠兴路519号地址: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188号。
第四条学校有权授予硕士和学士学位。给普通专科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四川轻化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乐贞、智、体、美、劳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学校的招生受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学校招收的专业均为非师范专业。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八条学校应当成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普通特殊院校招生规定 ,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是学校组织实施专升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
第十条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政策法规的落实,全程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编辑主要依据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及对口协议学校应届专升本毕业生生源情况。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确定特招特促招生计划数量 ,由特招特促招生学校领导小组审定 ,上报四川
第四章考试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录取制度。
第13条试验建议的豁免
高职院校的学生(包括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被征集服义务兵役,在服兵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并以下列方式奖励身心健康的学生...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不经考试予以录取。正式录取前,会在学校官网公示无异议,再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晋升为同专业或相近专业三年级。
第十四条选择专项统招和专项晋级考试
1.申请专升本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推荐免试的除外)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学生符合选拔条件的学校负责考试。考试合格后,按要求将参加“特招特升 ”考试的考生名单报送四川轻化学院教务处。同时,各校将按照第四条计算出的学院阶段成绩(占30%)和按照第三条计算出的加分情况(相关材料由各校审核后报四川轻化学院教务处备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轻化学院教务处。
2.特殊招聘和晋升的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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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奖励和加分
(1)获得市、州级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大学毕业生,奖励4分;毕业时获“四川省普通专升本优秀毕业生”荣誉4分;以上两位获奖者同时获奖,不重复计算。
(2)凡符合入选基本要求的专科生,均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中获奖,或四级(英语、日语专业六级)合格,国家或省级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分数给予加分;同时,在本文中被授予多个加分项的人,只会获得三项中最高的加分,不会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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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家阶段结果的计算
专科阶段分数的计算方法是:计算所有必修课(学分制)或考试课(学年制)的分数之和(有等级评分的课程按以下方法折算:①五级评分制,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②四级评分制,优秀-90分,良好-75分,及格-60分;(3)二级评分制,合格-75分),将总分除以计算出的课程数,得到课程的平均分。(在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补考或复试通过的,不管分数多少,都算60分)。
5.“特招特升 ”考试成绩的计算
的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是:将本次考试三门课程之和除以3,得到 的平均考试成绩。
6.“特别招聘和特别晋升”结果的计算和公布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确定 分如下:第四条,中原大专阶段平均分乘以30%,第五条,“校对校”考试平均分乘以70%,第三条,三项奖励之和为 总分(以此分为准)。并且学生所在学校会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总分。
第十五条排名录取规则
1.四川轻化学院根据考试科目分类和科目类别划分最低录取分数线。
2.对于已被征集服义务兵役、退役参加特聘 考试的专升本毕业生,指标按参考数60%单独列出,由四川轻化工业大学统一排名录取;对于已经建卡、参加过 考试的贫困家庭毕业生,指标按照参考数的20%单独列出,由四川轻化学院统一排名录取。
3.各对口协议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数,按照考试科目和科目类别进行分类,根据各分类毕业生人数分解各分类招生计划数,严格按照考生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制定并公布该校2021年的录取规则。
4.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各对口协议学校各分类毕业生15%的计划数为四川轻化学院预录取。
5.各对口协议学校的剩余计划数,根据参考生填写的自愿调剂学校,由本校在教育部门备案的专升本其他相关专业预录取,接收调剂学校发布通知,告知学习地点和收费标准。
6.四川轻化学院将对 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在四川轻化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 招生信息平台提交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六条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任何发现欺诈的人都将被取消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必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根据本土化原则,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杂费。如有变更,以四川省物价局批准为准。
第十八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本科专招学生 在相应专业第三年入学,本科专招新生本科学分确定为:本科专业应完成总学分的40%,即各专业确认完成学分为64学分,不足学分(约96学分),本科专招学生[/分]。
第二十条学生入学后的学籍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学习成绩达到本科标准后允许毕业。根据教育部“教[2002]15号”文件规定,毕业(结业)证书应注明“在本校XX专业起点就读”,就读起止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时间填写。
第二十一条特殊统招和特殊晋级 招生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1.学生所在学校的官网和教务处;
2.四川轻化学院网站:http://www.suse.edu.cn。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得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招生。
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电话:0813- 5505625、
第六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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