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庆师范学院
二、学校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立普通本科大学
4.学校地址:安庆市菱湖南路128号(菱湖校区);安庆市蓟县北路1318号(龙山校区)
动词 (verb的缩写)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升本 招生专业" alt="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专统招专升本 招生专业" width="614" height="310" border="0" vspace="0" style="width: 614px; height: 310px;"/>
备注:
1.所有计划都是针对退伍军人和已经办了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
2.技能大赛获奖免试计划占各专业总计划的5%(四舍五入);
3.招生专业和计划以教育部门最终公布的计划为准。我校2021年的招生专业和计划将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调整;
4.学费标准按安徽省最新相关文件执行。
不及物动词登记
(1)安徽省统一注册
1.招生对象为安徽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以及经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专升本)。退役士兵毕业于安徽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2.报名、志愿填报、资格考试、缴费按照《安徽省2021年高考操作办法》,执行。
(二)符合免试条件考生报考我校的报考办法根据皖教高〔2020〕2号、郑万〔2020〕7号文件精神,在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普通应届毕业生(证书公章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组委会),以及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退役士兵”,报考我校相应专业。2021年4月6日9:00-17:00登录安庆师范学院“2021专业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http://210 . 45 . 169 . 106/zsbbm/),勾选相应选项,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4月7日,我们学校将
(3)领取专业课准考证的考生于4月15-16日登录我校“2021年专业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自行打印“安庆师范学院2021年普通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
七、考试招生
考试采用“公共课2门(各150分)+专业课2门(各150分)”的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分为文科和理科。文科两门公共课是“大学语文+英语”,理科两门公共课是“高等数学+英语”,两个专业课是高职(专科)阶段的专业课。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统一考试。考试地点原则上位于考生报考城市,考试中心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试中心。专业课由我校自主设置,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参考《安庆师范学院2021年专业课考试大纲 ,考点位于安庆师范学院龙山校区。
(1)笔试
1.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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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时间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公共课):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英语(公共课):2021年4月17日,下午14:00-15:30;专业课:2021年4月18日(详见专业课准考证)。
3.笔试地点为公开课:原则上位于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城市(详见公开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安庆师范学院龙山校区(详见专业课准考证)。
(2)在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普通应届毕业生,将在4月11日到我校申请笔试,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计划另行公布。面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我校专业课笔试。
(三)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考试违规者将按要求如实记录和上报,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成绩测试公布后,公开科目成绩由考生本人在省考试院网站上查询;专业课成绩考生可登录我校2021年在线报名系统 。
(5)检查要点和试卷
成绩公布后,如果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成绩审核时间内提交分数审核申请。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可以向考点所在地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专业课成绩复检,以毕业学校为单位(加盖学校公章)向我校提交考点申请,我校按有关规定组织专人复检,考点以漏考、改考、错考、宽严相济为限。考试成绩如有错误,不会反馈给考生。
八.承认
(一)录取原则
1.招生工作由我校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组织实施。
2.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3.对于参加笔试的考生(包括退役士兵):为保证生源质量,公共课成绩应达到省考试院指定的公共课合格成绩,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50分。根据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成绩+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择;如果录取过程中总分相同,则根据专业课总分(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进行选择;专业课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会按照专业课1、专业课2、公共课1、公共课2的顺序比较个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中选出最好的考生。退役士兵的招生比例不低于合格考生的50%。
4.受访者:面试分数不得低于60分(总分100分)。根据技能大赛优胜免试计划,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
5.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通过资格考试直接录取。6.已建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原则与参加笔试的考生相同。
(二)招生计划的实施和调整
1.招生总数按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2.学校不同专业招生计划的调整如果一个专业因生源不足而未能完成计划,剩余计划将转移到其他专业,增加的原则由学校根据各专业合格学生的比例进行安排。
3.我们学校不接受校外转学。
(3)入场宣传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4)发出录取通知书和学生注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在本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入学。
九、学籍管理和待遇
从普通专升本招收的学生在学习期间 ,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专升本学生管理条例》执行。从普通院校招收,升本专科的学生 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了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学校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文凭。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业证书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教[2002]15号)精神,特聘晋升本科层次学生的毕业证书内容填写为“本校XX专业学院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根据进入本科学习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普通专业入学升本科的学生学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相同。从普通院校招收的升本院校的学生,毕业时 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相关就业政策。
X.其他说明
(一)检查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通知及时调整。
(二)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与学生报名制度相比不能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录取手续,其录取资格无效。新生入学后,学校会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认真审核。凡不符合入学条件、体检不合格、冒名、重名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我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加任何中介或辅导机构的教学、讲座等活动。社会上各种形式的一般特聘、特聘班与我们学校无关,请谨防上当。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成绩单电话:0556-5300053;监管网站:http://jw.aqnu.edu.cn/.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邮箱:建查@ ahead u.gov.cn。
XI。联系方式招生热线:0556-5300117;5300067
电子邮件:zsb@aqnu.edu.cn
招生网站:http://zsw.aqnu.edu.cn
邮政编码:246011
十二.本章程由安庆师范学院负责解释,与上级文件有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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