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2

一、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大学(14098)

二、学校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立普通本科大学

四.学校地址:

1.与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耿云路158号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南校区)合作培训;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300号(主校区)

2.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共训,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烈山路(汇新湖校区);合肥市巢湖市崂山南路(鼓山校区)

3.与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训,学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梁园路1号

动词 (verb的缩写)招生专业和计划

经上级批准,2021年我校计划共招生700人 ,其中与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联合培养300人,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300人,与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100人。具体的子专业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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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所有节目都是针对退伍军人和已经办了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不及物动词登记

(一)申请条件:安徽省省属专升本(及经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专升本)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应届毕业生”)。安徽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毕业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所有考生必须取得安徽普通专升本 考试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升级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31日16:00。

(三)报名方式、资格考试及缴费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2021年高考报名办法 》(皖招考[2021]4号)报名并缴费。

(4)打印准考证

1.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查看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2.专业课考试准考证:通过资格考试并缴纳费用的考生于4月14日至17日成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在“专业招生与升级招生系统 ”中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七.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数:考试科目分为省级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课两类。入学考试采用“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分为文科和理科。文科两门公共课是“大学语文+英语”,理科两门公共课是“高等数学+英语”,两个专业课是高职(专科)阶段的专业课。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统一考试。专业课由院校单独或联合开设,并组织考试。每个专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将在我们的本科招生网上单独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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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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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在考试中违反规章制度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追究其法律责任。

(4)结果查询

公共课成绩由考生自己在省考试院网站上查看;专业课成绩将在4月26日前由考生查询。

(5)检查要点和试卷

考生对自己统考科目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点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绩效考核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组织实施。绩效考核的范围是非选择题部分的错系统、漏系统、漏改。4 .对专业课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本科招生网下载申请表,由毕业学校招生部门汇总核对学生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我院教务处核实。检查分数限制,检查遗漏、遗漏、错误,不检查宽严;考生被验证为错误的会被通知,被验证为正确的不被通知。

八.承认

(一)录取原则

1.各专业均按照《安徽省2021年操作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办法(安徽省招考[2021]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职业(专科)水平向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办好高等学校、中等学校等》执行公平竞争和公平选择。

2、各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录取规则和办法

1.“普通应届毕业生”(含已建卡考生):考生公共课成绩必须达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合格成绩,专业课总分(专业课1分+专业课2分)达到100分以上,按照考生总分(公共课+专业课)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公共课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公共课总分还是一样的话,按照单科的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单科顺序:专科1、专科2、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

2.“退役士兵”:退役士兵的录取规则和方法与“普通应届毕业生”相同。录取比例不得低于合格申请人的50%。

(3)招生计划调整

所有调剂均在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平台上进行。详见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1、联合培养单位计划调整,如某联合培养单位招生专业因网上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培养单位可将剩余计划调整给其他有足够合格生源的专业单位,该专业可接受的调整计划按比例分配。

2.联合培训单位之间的学生转移。如果联合培养单位未能通过计划转移完成成本单位的总体计划,可以在培养单位之间进行五次学生转移。规则如下:如果一个联合培养单位的合格生源多于整体计划,可以根据考生意愿,与其他联合培养单位的剩余计划转入同一专业。

3.校外调剂,如果联合培养单位之间调剂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接受校外学生调剂。只接受与本校招生专业具有同等特殊招生和特殊晋升 的考生报名。届时,安徽省考试院将统一公布征集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征集志愿。所有转学考生的录取规则和方法与“普通应届毕业生”相同。

(4)入场宣传

录取工作是在我校入学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下组织实施的。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一周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相关鼓励政策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厅〔2015〕3号)和《关于做好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郑万〔2020〕7号),获得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经资格考试合格后,可不经考试直接录取。

(2)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升格为本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的有关政策, 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等奖的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通过我校考试。 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学生的计划不超过各专业总计划的15%(四舍五入)。面试未直接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符合上述激励政策的考生必须于3月29-31日登录我校招生网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操作说明将在我校招生网另行发布):

1、退役士兵候选人上传立功证明、获奖令和退出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技能大赛获奖者上传《合肥师范大学2021年免考申请表 、身份证(正面形象、国徽形象)、获奖证书(当年未获得证书者提供获奖文件)。免试材料考试合格的考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在网上进行。时间暂定为4月8日,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申请免试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和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未通过考试或面试的考生仍可参加笔试。

X.学籍和学历的管理和处理

从普通专升本招收的学生在学习期间 ,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专升本学生管理条例》执行。从普通院校招收,升本专科的学生 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了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他们被授予合肥师范大学本科文凭。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教[2002]15号)精神,特招升本科的学生毕业证书内容必须填写为“本校XX专业学院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根据进入本科学习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普通专业入学升本科的学生学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相同。从普通院校招收的升本院校的学生,毕业时 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相关就业政策。

XI。其他说明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时报到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报考人员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未按学籍制度按时毕业的,不得办理录取手续,其录取资格无效。

(2)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进行认真复查。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或违纪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要明确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三)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加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的教学、讲座等活动。中介机构或个人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成绩单电话:0551-63828647;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4)招生考试及录取相关信息将通过合肥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学校不会专门通知考生本人。如果考生因信息不明而落选,考生本人将承担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电话:0551-63674808传真:0551-63840575 7

学校网站:http://www.hfnu.edu.cn/

招生网站:http://zsb.hfnu.edu.cn/

附件合肥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免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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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高考考试时间 为4月17-18日。考生一定要记住报名时间已经开始,没有提交姓名的考生一定要抓紧,以免耽误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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