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2

靠前章总则

靠前条为保证西华大学“特招专上”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西华大学“特招专上”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校名:西华大学,西华大学英文翻译

国家标准代码:10623

学校地址

学校部门:四川省成都市皮都区洪光大道9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田鹏镇南街276号

仁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3段1号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三条学校应当成立“特招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兼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成员: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处、学生处;安全部门和学习事务办公室主任。

“专项统招专项晋级”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予以公布。

(2)工作组

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总裁

成员: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处、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工作组实行“特统招特升 ”领导小组决策,负责组织实施“特统招特升 ”的各项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学校纪委、监察部负责全程监督和跟踪;宣传部负责相关宣传和舆论引导;党委学生处、学生处负责相关学生工作;安全部门负责安全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考试、招生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是“特招特升 ”的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

第四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本次“特招特升 ”选拔对象为我校及相应院校2021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以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为准)。

第五条入选“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第六条免试学习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21年本科学习优秀专科毕业生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条学生所在学校(校区)负责审核参考学生的报名资格,并将参考学生报名汇总表、专升本阶段必修理论课成绩及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书按要求提交西华大学教务处审核(证书原件由学生所在学校(校区)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要求,参加“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考试的报名费应提交给西华大学计划财务部。

第四章是“特殊统招特殊晋级 ”的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

第八次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西华大学拟招生人数可调剂数材料科学与工程350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6018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20470信息工程60160工商管理60200市场营销80385会计学120685物流管理6025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90645机械电子工程120420物联网工程120400国际经济与贸易60280电子商务80500产品设计60290视觉传达设计60320环境设计60220水利水电工程600交通工程6050交通运输70200汽车服务工程120810学前教育60200文化产业管理60200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60150土木工程120755工程造价70565工程管理60170制药工程100酿酒工程50


第九条

根据考生的类别,我们学校的考试科目列于下表,并提前向考生公布。

考试科目  科目分值100分100分100分考生类别理工大类非计算机工科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综合大文科类文化产业管理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教育学类大学英语教育学计算机应用经管类大学英语经济数学计算机应用  第十条 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22日,考试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与派出学校协商确定(如无特殊情况,以西华大学本部为主)。

第五章是“特殊统招特殊晋级 ”的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推荐升本学习的预录取名单,按规定张贴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教育厅审批后,于秋季初升至宣传专业三年级。

第十二条高等职业(专科)学生应当被征集服义务兵役和退役。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一般的“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考试,实行单独计划,按参考专业数的60%(四舍五入)录取。分数低于前60%的学生列入普通学生排名。

第十三条贫困家庭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高职院校完成学业后,将参加“特殊招聘和特殊晋升 ”综合考试。他们会按照参考专业数量的20%(四舍五入)录取。分数低于前20%的学生纳入普通学生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对于非免试生,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根据录取计划和学生考试分数线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确定。原则上“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录取考生名单按照专业由高到低打分确定。按规定张贴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将于初秋升至宣传专业三年级。

第十五条综合成绩优秀但未被本校相应专业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可根据其转志愿由高分转入低分,转到本校教育系注册的其他相关院校专业。接受转学的学校将根据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靠前名和第二名转学志愿者相差3分)。如果一、二转志愿者都在线,按照先志愿的原则录取。接收学校会发出通知,告知学习地点和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在公办学生名单中,如发现有不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特招专升本”文件精神的,学校将取消其“特招专升本”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在拟录取学生名单中,如果有一门课程在考试学期靠前次考试不合格,则取消“特统招特升 ”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取消“专项统招 ”录取资格名额,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费用和学籍管理

第十九条我校收取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普通“特聘、专升本 ”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2021年同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第二十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教[2002]1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和教育部2007年取得学籍和毕业证书的政策,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特殊统招 ”学生录取后由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发给研究生注册证书。新学期入学的学生必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否则,他们将被取消资格。学籍、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发放的其他相关管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专项统招 ”学生档案由学院(校区)根据西华大学教务处的要求进行整理。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原则上招收“特招特升 ”的学生。

第七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特招特推”,工作电话:028-87720077、028-87729516

第二十四条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做到公正无私,严格掌握选拔条件,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招收特殊课程学生并升级为特殊课程 ”的方针,做好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亲戚考“特招特升 ”的话,要向主管领导汇报,自己回避。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按违反招生纪律处理。

监督电话:028-87720011

第二十五条学生需要咨询学院所在地教务处,学院无法办理的,学院将咨询西华大学教务处。

投诉电话:028-87720077,87729516

第二十六条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特殊统招特殊晋级 ”招生相关事宜。学校将追究以西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四川省教育厅2021年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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