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21年本科阶段优秀专科毕业生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年四川警官学院“特招 ”
一、选择方法和原则
采用考试选拔方式,坚持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选择对象
2021年四川司法警察职业学院相关专业毕业生(以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为准)。
三.对口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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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专业目录,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的要求,经两校同意,本“特招特升 ”专业为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刑侦技术,本科专业录取为法学。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计划,本次“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计划总人数为148人。具体专业和计划见下表。
2021年,我们将招聘特殊专业和计划
注:以上计划须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专升本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人员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厅[2020]3号),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国家队获奖人员,符合“特招特升 ”报名要求的考生,可申请保送,资格考试后免试录取。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省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的要求,将专升本阶段已应征入伍退役的考生录取计划单列,60%的退役考生录取。在兵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可申请免试,经资格考试后免试录取。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21年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要求,已建卡的贫困家庭考生实行专项计划,按已建卡贫困考生人数的20%单独录取。
四、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不因为成绩被当学生对待;
3.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程序
1.四川司法警察职业学院相关专业2021届毕业生,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自愿报名,报名费80元/人。
2.考生填写《四川警察学院申请表》(附件1),提交学生所在学校进行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报名费由考生所在学校收取,并于4月9日前报送四川警官学院教务处、财务处。
3.四川警察学院“特招特升 ”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情况和参考学生名单。
不及物动词考试
1.通过资格考试的参考生(推荐免试者除外)需参加四川警察学院组织的“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选拔考试。
2.考试科目: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刑法(含刑法、刑事诉讼法)。
3.考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
下午:刑法
4.考试大纲(见附件2)。
5.考试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6.成绩公示:考生成绩及排名将在四川警官学院校园网公示。如有异议,可在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校领导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四川警官学院教务处查询。
七.承认
1.本次特聘晋升 将分批接受一次。靠前批退役士兵候选人单独计划和建立贫困候选人专项计划被录取;第二批,所有落选考生将按计划人数录取。因任何原因取消或放弃入学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将不被替换者接受。
2.严格遵循择优原则。录取严格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在同等分数条件下,录取考生名单按照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特殊专业学生、退伍军人考生、办卡贫困考生和少数民族学生的获奖先后顺序确定。
3.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然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教育部批准的正式录取名单将在互联网上公布。
八、学籍管理
1.参加“特殊统招特殊晋级”的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注册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文凭。如果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将取消“特招特升 ”录取资格。
2.参加 的学生在本科法学专业第三年单独入学,专科阶段相同或相近课程参照《四川警官学院学籍变动学生成绩(学分)认定办法》(川警院〔2006〕06号)认定。原则上,鉴定分数应达到所得分数的40%至50%。
3.“特聘升级 ”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其毕业资格按照学校毕业考试程序进行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授予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注册,符合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证书并注册。
九、监督咨询电话
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举报电话:028-86112616
四川警官学院监察部监督电话:0830-2283231
四川警察学院教务处电话:0830-3112160
十、本细则由四川警官学院“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四川警官学院“特殊统招 ”考试报名表。文件附件2、考试大纲。邮编和考试大纲。四川警察学院邮编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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