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0年“专升本”评选实施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转移”工作的通知》(苏教〔2019〕7号)精神,本着科学、公平的原则,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具有普通高等职业(专科)毕业资格的退役士兵的专科生(含单独招生的专科对口院校,下同)。
专升本自主招生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专升本自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
一、江苏专业转移选择方案
“专业转本”共选拔1.5万人,本科接收机构为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
评选方案以两种形式公布:一是根据接收机构代码,再根据申请类别和专业代码顺序;二、按申请类别,再按接收机构(专业)代码顺序公布。
选拔计划的主要内容有:申请类别、机构代码、机构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项目数量、学费、对考生专业和专业课程的要求。同一专业可以招收不同类别的学生。
二、江苏专项转移登记、志愿者资格审查和申报
(1)选择对象和注册条件
1.入选对象为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专升本就读的专科生。具体报名条件如下:(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后,达到毕业要求,正常毕业。
2.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和退伍。在高职院校完成学业后,经退役军务部门审核后,可以参加“特转”选拔考试。
3.申请“特转”自主招生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专升本“特转”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2)选择方法
1.普通专升本符合报名条件的三年级学生(应届毕业生),需要在线预测姓名,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只有经过他们学校的审批,注册才能生效。
2.退役士兵必须凭退役证书原件进行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参加“专项调剂”考试,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3.南京晓庄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6所普通公立专升本的自主招生计划,只面向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自主招生的考生将根据学校的推荐进行选拔,接收机构将采用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普通专升本“专业转”统考学生报名前必须完成录取工作,评选名单应在3月5日前上报。从2021年起,专升本不再举办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并入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3)资格考试
推荐学校负责考生资格和志愿的考试。考生必须符合推荐学校公布的推荐要求和接收机构对其所学专业或课程的要求。推荐学校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校考生的资格考试,不得弄虚作假。退役士兵的资格还必须经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
(4)填写志愿者
1.普通院校和独立学院同批录取。录取志愿者包括平行志愿、征集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D、E五个志愿,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必须填写具体专业,录取会按专业归档(同一机构不同专业允许填为不同志愿)。平行志愿会在报名的时候填好表格,在平行志愿录取后让平行志愿和他的志愿者填好表格。
2.为方便考生入学后的学习和教学,考生在专科阶段必须达到接收机构对考生专业和课程的要求;如果接收机构的本科专业对考生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相关课程提出具体要求,考生还必须填写相关课程成绩。本科专业对专升本阶段考生专业的要求详见省教育厅正式发布的选拔计划。专业名称及代码以高考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5)》为准。
3.退役士兵在填报志愿时只能向指定接收院校及相关专业报到(具体要求见选拔计划)。
4.除自主招生院校(专业)外,自主招生考生还可以同时报省内统一考试的院校(专业)。
(5)申请流程和信息收集
1.考生可以用在校考生保存的身份证和手机号码进行网上报名。只有在手机上获得短信验证码后,才能进入省教育考试院“特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在线提交后,候选人将被视为确认。考生应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应负责因填写和检查错误对录取造成的不利影响。
除了网上报名,自考考生还必须填写推荐报名表,提交所在院校的照片。
2.推荐学校根据推荐条件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以及接收机构对其专业或课程的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他还负责收集候选人的肖像。
3.推荐学校应当在校园和校园网的醒目位置公布通过考试的考生名单。自主招生和选拔对象应公示5天以上,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被推荐的学校还必须通知不合格的考生,并告诉他们不合格的原因。自选考生名单将同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
4.推荐学校必须认真审核报考网上考试考生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通过考试后填写的信息。如需更正报名信息,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修改。
5.我省退役士兵凭本人身份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和退役士兵证书在本人原毕业学校注册。
(6)报名,填写志愿时间
统考考生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5日至8日,同时进行自考生报名。逾期不报。
(七)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
申请类别及相应的考试科目如下:
第三,命题和考试
(a)提议
1.全省统一考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专升本应当在命题教师选拔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2.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日语等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计算机基础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每个考生统考三科,分别是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或日语、计算机基础,总分400分。
3.大学语文科目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阅读和写作,计算机基础科目考试要求为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平,英语、日语、高等数学等科目考试要求均为大学二年级水平。英语专业和非英语专业的英语学科使用不同的试卷。
(2)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0年3月21日。
具体安排如下:
2.门票发行
考试前三天,考生可以自行打印准考证,也可以由推荐学校打印发放准考证。
3.测试中心设置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报考人数和分布情况在相关机构设置考点,并尽量安排在标准化考点,由标准化考点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试。
4.对试卷保密
市招生机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负责试卷的运输、保管等保障工作,指导所在地区考试机构的考试管理和考试培训工作,并做好考试期间的检查工作。
5.考试的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2015年高等学校选拔考试考试细则》(苏教考成〔2015〕2号)执行。
(三)自主招生的考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的精神要求进行。六所接收自主招生的试点专升本要认真组织命题和阅卷(面试)工作,防止政治、科技失误。要加强考试组织的规范化和试卷管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做好对考生的相关服务,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安全、稳定、有序、顺利。
第四,阅卷和考试成绩
1.“专版”试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试卷。
2.推荐学校将于4月3日左右通知考生,不会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向推荐学校提交书面申请,以核实其考试成绩。推荐学校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专项转移”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考生名单,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审,评审结果通过推荐学校退回考生。
3.参加自主招生试点的接收院校负责将自主选拔考试的考核结果通知推荐院校和考生,并于3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动词 (verb的缩写)承认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网上录取。
1.江苏专升本转录取制度
实行“专业转”的录取制度,这是“高等学校的具体责任,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监督”。对于已参加统一选拔考试并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平行志愿原则,按照学院1: 1招生计划比例,由高分数线到低分数线,根据考生情况进行报考类别。机构和专业志愿者档案;接收机构决定考生是否被录取,并负责对落选考生进行解释和处理其他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收机构执行招生政策和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2.标记原则
根据“专项调剂”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按照考生申请类别划定文科、理工科、英语、日语、美术的最低录取控制分。退役士兵考生单独阅卷录取。
3.归档的原则和方法
平行院校志愿服务的原则是“分数优先,志愿者跟随”。备案方式是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和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搜索考生的志愿A、B、C、D、E或志愿A、B、C。只要有5个(或3个)学院及其专业符合备案条件,就直接与其专业一起备案。
4.入学安排
录取安排在2020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自主招生目标在统考档考生之前办理录取手续。统考考生录取分平行志愿、征集平行志愿、服从志愿、降分四轮进行。它们是:
(1)平行志愿录取。由省级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建档原则,由接收机构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和录取的专业,并及时退回被拒绝考生的电子档案。
(2)求平行志愿录取。平行志愿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机构(专业)情况。各推荐学校负责通知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录取的考生,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备案原则提交。考生是否录取,专业由接收机构决定。
(3)服从自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在向平行志愿征集录取后,将录取控制分填有专升本志愿的考生档案放入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机构(专业)。考生是否录取,专业由接收机构决定。
(4)降分录取。志愿录取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把低于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含10分)的成绩,发给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机构(专业),并在平行志愿中填写该学校(专业)的考生档案。考生是否录取,专业由接收机构决定。
5.入学要求
专升本新生录取工作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如归档、阅读、退场、审核等,按时完成,以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无故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专升本,省教育考试院可以根据相关专升本下发的考生电子档案数量,从高分到低分设置预录取状态的考生电子档案,同时书面通知相关专升本。
高等学校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形成新的招生名册,由省教育考试院加盖录取专用章,作为正式录取考生的依据。各专升本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印章,直接发送至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录取考生。考生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情况。
不及物动词指控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家飞函〔2014〕26号),考生须缴纳网上报名考试费145元/人(其中报名考试费为每人10元,考试费为每科每人45元)。如果建议学校采用集中支付,可以在网上考试后上传数据之前集中支付。原推荐学校用于对组织工作中留用的5元/学生进行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由省教育考试院一次性分配到推荐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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