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岛城市学院(原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专升本自荐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方案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2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21]3号)要求,为做好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了解自荐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的综合水平,确定是否能够满足后续本科学习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要求。考过的可以报考我们学院的相应专业。

二、测试对象

符合2021年山东省专项招生升级报考条件的自荐考生,专科所学专业(班)符合2021年招生计划及相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见鲁教字[2021]3号附件1)。

三、注册方式

自荐考生在本校只能选择一个招生专业。本次考试不收取注册费和考试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6-10日17: 00

考生应将来源学校出具的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该证明应包括以下信息:学生基本情况、大专专业名称、大专学习期间所学的公共外语班语言、大专期间是否有记过以上处分、是否解除处分。

(2)注册网站:http://www.qdc.edu.cn

四、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我校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考试统一安排在2021年3月21日星期日。考生应在考试前2天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qdc.edu.cn)打印准考证。

各招生专业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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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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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试方法。

2021年,我院所有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均采用在线考试方式进行。3月11日邀请考生登陆我院官网,根据报考专业加入不同专业的QQ群。考试前,我院会在组内发布网上考试程序和操作指南,组织考生进行网上模拟考试,让考生熟悉考试系统。

(4)测试的基本要求

1.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

整个在线测试由网络监控。考生必须使用带摄像头的电子设备参加在线考试,并确保在线考试时摄像头处于开启状态。考生必须保证网上考试时网络畅通,使用的电子设备处于不中断状态,考试过程不受干扰或被其他因素中断,与外界没有任何音视频互动。测试室内的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2.测试环境要求

考生必须在一个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房间里进行在线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中除了考生本人,其他人不得进入或停留在房间内,也听不到其他声音。

3.测试规程要求

考试内容是国家机密,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对在线考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和截屏,在线考试内容不得向第三方传播或寻求帮助。

(5)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和流程参加考试,不得提前或延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不予补考。

2.我院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身份审核和考试流程管理,防止“代考”等考试作弊行为。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诚信考试的承诺,杜绝违规作弊。考生在专业综合能力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等进行严肃处理,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将被取消,并记录在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中。凡涉嫌参加考试、组织作弊等犯罪的,应立即报告,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如果在入学资格考试中发现考生在专业综合能力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将取消学籍,并根据情节轻重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动词 (verb的缩写)公布成绩

测试结果将于2021年3月23日前在官方网站(http://www.qdc.edu.cn)公布。检测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试成绩排在本专业实际人数前70%或者两门考试科目总成绩达到120分以上的考生为“合格”。

不及物动词审查结果

1 .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对成绩进行复核。

2.结果审核程序:考生填写电子版的结果审核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结果审核表发送至电子邮件地址:qdjw6188@163.com

3.绩效考核受理时间:2021年3月23日8:00-2021年3月23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七、监督和报告

学院对网上考试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在网上考试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和申诉渠道畅通。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666188苗老师

0532—86666988王老师

青岛城市大学

(原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学院)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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