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0年普通高职院校毕业生入学考试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省2020年高职院校毕业生入学考试(以下简称 ),保证招生考试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省 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批。招生计划纳入普通本科院校当年招生计划,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端口(http://www.lzk.hl.cn)”正式公布。
第二,考生报名
(1)注册条件
1.候选人来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普通本科院校、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班)、普通高职院校(专科)全日制专科层次2020名应届毕业生(往年参加过 考试的除外)。
2.推荐范围。在校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排名前30%的应届毕业生,或者通过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实用英语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考”的应届毕业生(具有“双证”的考生不占报考人数的30%,须报合格者名单,取得证书的截止时间为考试报名结束)。对生源质量特别好的院校,经省级招生机构同意,可适当放宽推荐比例。
3.工作要求。特殊统招特殊晋级入学考试推荐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推荐机构组织,办理考生报名手续。推荐院校必须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根据本办法制定学校的推荐方案和实施办法,并通过校园网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推荐登记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机构推荐的候选人名单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公示名单如有变更,应对变更部分进行说明,变更内容单独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推荐报名。各推荐机构的推荐方案、注册实施办法和公开发布的网站应及时上报省招聘会备查。
(2)报名时间及申请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考试费:150元
(3)注册信息收集
1.报名考生的自然信息由推荐院校使用身份证阅读器收集,报名信息手工录入。考生本人应依据《2020年黑龙江省专业招聘 入学考试专业对接表》(附件1)、《2020年黑龙江省专业招聘 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和《2020年黑龙江省专业招聘 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2.考生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的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应与本人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如有不一致,以身份证阅读器收集的信息为准。
3.各推荐院校需根据省招生办下发的报名程序、2020年黑龙江省报名点代码表 (附件4)、2020年黑龙江省教学点代码表 (附件5)建立考生报名信息库,报名后报省招生办。
4.报名信息是教育部考生考试、录取和电子报名的重要依据。各推荐院校应加强信息录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考生报名信息收集的准确性。
(4)检查注册信息
1.推荐院校打印《2020年黑龙江省 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6)提交考生核对。
2.考生应认真核对《2020年黑龙江省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的内容 。如发现有错误信息,应向推荐机构申请更正,确认后签字,不允许任何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因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可以填写考生留下的一两个联系电话,但必须是考生自己的,这样才能靠前时间联系到考生。
3.各推荐院校应严格审核2020年黑龙江省考生入学考试报名表中“报考专业代码”和“报考专业名称”栏目,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其中一项载入考生档案,另一项报省招考院备案。
4.推荐院校必须认真审核《2020年黑龙江省“双证”考生名单 ,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省级招生机构。
5.各推荐机构应加强对考生报名信息的核对和审核。考生一经录取并报教育部注册,不得转学。被推荐机构应承担因错报或漏报造成的后果。
(五)思想政治道德评估
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自身的现实表现。被推荐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对本单位做出的推荐结论负责。反对宪法制定的基本原则或者加入邪教组织的,不予推荐。
(6)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征兵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意见》(黑教联〔2018〕22号),高职(专科)学生被征集服义务兵役和退役。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 考试,单独列入专项使用计划,不得挪用。根据考生报的志愿,在专升本最低录取分数线下可以降低20分。”为了落实这项优惠政策,推荐机构应认真检查所在学校的合格考生,并及时通知考生报名。考生可以凭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入伍批准证书、退出证书报名参加毕业院校。推荐院校应认真核实考生的入伍和退役材料,确定其报考资格,填写《2020年黑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登记统计表》(附件8),经院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后上报省征兵所。
(七)申报注册信息
报告时间:2019年10月15-18日
提交地点:省招聘会研招办411室
各推荐机构需上报的材料有:(1)本单位推荐注册方案的正式文件;(2)《2020年黑龙江省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3)《2020年黑龙江省“双证”考生名单 》;(4)《2020年黑龙江省离退休大学生登记情况统计表 》;(5)报名信息光盘(包括“双证”考生名单和专升本退役士兵报名统计表)一式两份。
(八)考场布局
汇总全省考生报名信息后,考场由省招考院安排。考点安排以市(行署)为单位进行,安排原则统一,随机交叉安排。
(9)数据分布
全省考场布局数据库及相关考试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2月下旬发布。
各市(行署)招办根据考场布局库的考试区域顺序列表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上报省级招办。各市(行署)负责印制准考证,加盖公章后发放推荐机构。考场对照表由省招考院统一印制,然后分发给全国各地招考办公室。
各推荐机构将在考试前5天向考生发放准考证。推荐院校有责任在诚信测试中对考生进行教育,并在测试前逐一出具《考生诚信测试承诺书》。考生阅读、签名、回收、备案后,方可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10)申请费上缴
按照我省财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所有推荐院校均须向省招聘会缴纳考试费,每人120元,并保持在30元以内。报名费应在10月18日前上缴省招聘会。
第三,考试
(一)考试组织和命题
专门招聘和晋升的 考试由省级招聘机构组织实施。所有试题由省招考院按照《黑龙江省2020年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件9)进行排序、打印、答题和评分,以供参考。
2020年,我省高考 考试将采用网上阅卷方式。所有科目都使用答题卡,主观题和客观题必须在答题卡上的题号对应的回答区回答。答案区线框外和答案区内写的没有对应题号的答案无效,试卷和草稿纸上写的答案无效。
(2)考试科目和分数
2020年全省特招 考试科目有两门,外语公共课(英语、日语、俄语)成绩100分;专业基础课成绩200分,总分300分。
(3)考试时间安排
专升本 政策" alt="2020年黑龙江省专统招专升本 政策" width="526" height="133" border="0" vspace="0" style="width: 526px; height: 133px;"/>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考试地点
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鹤岗、大庆、佳木斯、牡丹江、大兴安岭、秦皇岛九个试验区。考生须按照《2020黑龙江省专项统招 考点设置分区表》(附件10)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考试实施
在省招生办领导下,市招生办(行署)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考试中心由省招生办根据各报名点考生人数设立,具体考试区域按照就近原则统一安排。所有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管理办法按照《黑龙江省2020年统考考试工作规定》(官方文件另发)执行。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处理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行为的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标记链接
专项统招专项晋级入学考试评卷工作 由省招生办组织管理。承担阅卷任务的专升本设立阅卷点,具体实施阅卷工作。具体阅卷办法参照教育部《2014年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七)公布的结果
考生成绩将于2020年3月25日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7日内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申请成绩复核。推荐机构负责受理和汇总我校考生的绩效考核申请,并提交至省级招聘会。省招生办审核考生成绩后,将结果反馈给推荐院校。推荐机构负责通知和解释候选人的评审结果。省招生办不具体受理考生的绩效考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绩效考核参照我省普通高考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填写志愿者
(1)填写志愿时间
2020年3月25日-3月27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2)填写志愿方式
考生自愿网上报到。考生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的《2020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自行填报志愿。
默认情况下,考生的登录密码是考生身份证号的后六位数字。考生靠前次登录时,系统会强制考生更改密码,考生必须正确记忆和保存更改后的密码。
(三)自愿设定和申报
考生志愿名单中有5名志愿人员,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以及公布的招生计划和专升本要求,选择在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中填写相同的5名志愿人员。
(4)相关注意事项
推荐机构应当提前做好考生网上志愿服务的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便捷的上网条件。如果候选人的密码丢失或忘记,他/她应立即联系推荐的机构。经机构核实候选人身份后,填写《2020年黑龙江省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附件11),传真至省级招考机构补办。传真电话:0451-82376274,网报期间咨询电话:0451-82376072,0451-82376270。
动词 (verb的缩写)承认
(一)录取时间和方式
录取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5日。
录取工作由计算机远程在线录取实现。
(2)备案和准入工作流程
1.省级招生机构根据本科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20个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学科群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2.根据考生填报的5名平行志愿,省级招聘会按照“分数优先,志愿跟随”的平行志愿原则,按照考生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将考生存档,各专升本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审核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个别科目的顺序和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顺序是专业基础课和公共外语课。
3.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录取制度。
4.录取结果查询。在录取期间,考生可以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看录取结果。
5.发录取通知书。本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生院打印的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报名材料直接发送至考生所在院校招生办公室。
(3)剩余计划的收集
考生填报5个平行志愿档案录取后,当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因考生志愿不平衡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省招生办将于3月31日至4月5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在网上查看录取情况后,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以用自己的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写志愿者征集,过期不予录取。
(4)护理政策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征兵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意见》(黑教联〔2018〕22号)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实行单独计划,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考生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3日9时至4月4日21时。根据考生意愿,在报考院校的最低专业录取分数线下减分20分。
高职(专科)学生(含大一新生)在任职期间两次获精兵强将或一次获三等功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录取到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普通本科(特招特晋升 ),为独立学院,由原学校报省教育厅大学生办公室调整安排。
其他符合免试统招升学率 要求的考生,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申请考试录取。
(5)建立候选人档案
被推荐院校接到本科院校发来的通知后,应及时发给考生。招生数据会由省招生办分发给推荐院校,各推荐院校负责建立考生档案,通过保密信息发送给录取考生的本科院校。
考生作品集的内容:(1)考生的高职(专科)现状;(2)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三)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高职院校毕业成绩单。
(6)新生入学
本科院校在招生时,必须严格审查新生与考生照片、身份证等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的一致性。如果发现冒名顶替者,录取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如果录取的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录取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各本科院校应及时向省招生院报告此类情况。
六、学制、学费、待遇、文凭和就业
大一新生入学后,专升本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进行统一管理。学生缴费上学,缴费标准按我校同本科专业学生标准收取。招生院校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有关学制、待遇、毕业证书、就业等按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七、加强管理
推荐院校、市(行署)招办和本科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招生考试,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做好招生制度的道德建设,建立健全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有效预防和严厉查处在推荐、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环节的违规行为。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等行为要追究严重责任,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确保高考公平、公正、稳定、顺利实施 。
附件:
2020年黑龙江省特招升级各教学点 码表。文件
2020年黑龙江省特聘特聘晋级 报名点码表。文件
2020年黑龙江省特聘升级 各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辅导教材。文件
2020年黑龙江省特招升级 考点设置分区表。文件
2020年黑龙江省特招特晋级 入学考试专业对接表。文件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黑龙江专升本 上一篇:安徽科技学院2020年专升本校外调剂通知 下一篇:2020年黑龙江专升本考试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