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果审查程序
不同意参加2020年高考的考生 必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正常工作时间,逾期不受理)(如有遗失,请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填写并提交“2020年特考”[/h]
各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应于2020年7月11日前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
二、评审结果反馈
省级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复试后,于2020年7月14日前将复试结果反馈给各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事项
考生在申请绩效考核时,应认真填写申请表,并对内容(包括姓名、准考号、考生号码、电话号码、考试科目、考试中心、考场、查询科目等)的准确性负责。),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福建省教育考试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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