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分析:普通程序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2

在准备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时,学生感兴趣的是,普通程序,你掌握了这些知识吗?以下乐贞,小编将为大家分析这个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知识点:普通程序

(一)起诉必须符合的法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 .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

④受理民事诉讼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同时必须办理法律手续。

【解释】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申请仲裁必须具备的条件:有书面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二)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3)人民法院应当使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诉讼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检查人员和翻译。通知,通知他出庭。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当有必要的过境时间。

(4)审判一般公开进行,但下列情况不公开进行: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个人隐私;

③法律另有规定的;

(4)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经济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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