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云南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考生须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6-07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恢复自学考试调剂工作的通知》,2020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调剂工作于5月15日至6月15日进行。候选人须知如下:

一、我省考生转出考籍档案到外省(市、区)

(a)转出要求

1 .考生必须转到省(市、区)统一考试取得一项或多项合格成绩,才能提出转学申请。

2 .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毕业期间被暂停或延期的,不得转出。

3.某专业所有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试获得的合格成绩不得转出。理论课考试不及格的,实践环节相应的考试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办理转学手续不满一年的考生不得转出。

(2)转移时间

5月15日-5月25日,其中5月22日-25日为省考办办理时间。

(3)转出流程

1.凡在我省注册的考生要求转学到外省(市、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必须办理转学手续。

2.考生准确填写《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转)考申请表》(附件1),确认并签字后,于5月21日前将《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转)考申请表》、身份证、云南省准考证、转准考证发送至YNZK,以拍摄考生本人清晰照片和1寸照片。

3.我省将于5月15日至5月25日审核发送。在我省成功转让后,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请于25日后到转校地自考管理部门进行转校确认。由于每个转学地点的时间限制和要求不同,请注意及时联系省级和省级自学管理部门。

4.请在转移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

二、外省(市、区)考生转入考籍档案到我省

(1)转让要求

1.考生必须在我省通过一次或多次合格考试后,方可转入我省。

2.考生在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不得因违反相关考试管理规定而被调动。

3.某专业所有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得转学。

4.免试获得的合格成绩不得转让。理论课考试不及格的,相应的实践环节考试成绩不予调剂。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让。

5.办理转学手续不满一年的考生不得转学。

6.转考生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前,应取得不少于5门专科和不少于4门本科的合格成绩。

7.转考生应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学考试考生原有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行考试课程之间的置换关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2)转移时间

5月15日-6月15日,其中6月12日-6月15日为省考办办理时间。

(3)转入过程

考生准确填写《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转)考申请表》(附件2),签字无误后,于6月11日前将《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转)考申请表》、身份证、云南省准考证、转地方准考证上清晰照片及考生本人1寸照片发送至YNZK 65155、

从5月15日到6月25日,调动结果将被发回候选人的电子邮件地址。

三、在规定日期内,因故未能及时履行移交手续的,按本人主动放弃移交处理,同时,移交信息予以废止。如果您想重新办理过户手续,您必须重新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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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专升本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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