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有关专升本扩招信息的全文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23


为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教育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坚定和增强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信心。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

教[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直属高等学校,部省共建高等学校:

2020年高校毕业生874万人。目前是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关键期。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加大,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时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各地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也要看到中国经济长期良好的基本面和国家出台一系列大力促进就业的政策等有利因素,进一步增强和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信心。为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关于全面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整体部署。各地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上。省级教育部门要深入研究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抓紧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地方工作计划,加强对高校的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确保地方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形势。

(二)加强部门协调。为充分发挥各省(区、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整体协调作用,教育部门应主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卫生、公安、财政等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将高校毕业生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的重点群体,充分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资源,共同制定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共同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三)强化高校的责任。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认真实施“一号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牵头,部门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学校相关机构分工负责、协调推进、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要主动出击,细化本校就业安排,精心组织就业活动。及时掌握毕业生的求职心态和就业进度,帮助学生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表达对毕业生的关心。

二、创新提升网上就业服务能力的途径

(4)组织大型网上就业市场。在疫情得到有效缓解之前,教育系统应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要充分利用部、省、校互联的就业网络系统和社会招聘网站,共同组织“2020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联合招聘-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24小时365天招聘活动),各地高校要组织毕业生积极参与上述网络招聘活动。要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确保招聘单位和岗位信息真实准确。高校应及时发布毕业生学科和学生信息,通过多种渠道积极联系用人单位,充分发挥学习资源和校友资源的作用,动员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研究生导师等。,充分发挥全校的力量,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服务。

优化在线就业服务。各地高校要加快“互联网+就业”智能平台建设,丰富和完善网上商务相关功能,加快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招聘网站链接和信息共享,鼓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网络连接供求。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应根据毕业生的求职意愿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实现人员和岗位信息的智能匹配和准确推送。积极推进网上面试和网上签约的实施。要利用网络为归国毕业生提供便捷的学位认证服务,并做好相关就业信息服务。

(6)加强网上就业和创业指导。充分利用国家、省、高校各类教育资源,开发共享一批就业创业在线精品课程和就业创业视频讲座,方便毕业生点播观看。汇总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汇编和就业创业网站,方便毕业生查阅使用。

第三,拓宽渠道,促进毕业生就业,增加深造机会

(七)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各地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以及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招聘工作,及时发布调整后的笔试面试时间等信息。着力服务扶贫攻坚和农村振兴战略,引导毕业生深入中西部、东北、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在现代农业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就业创业。对基层就业实行学费补偿、贷款补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建立校企合作对接平台,加强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人才供需对接。深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的经济形式,支持毕业生以新的就业形式和灵活的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创业平台建设,举办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鼓励和支持更多毕业生自主创业。

(八)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军。各地高校要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对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的复函精神,配合兵役机关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今年征兵工作部署,对毕业生进行准确宣传动员和重点征集。

(九)加大高校毕业生补充教师的力度。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通过挖潜创新、协调调整,加强编辑和分配,多招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特别是急需教师的高中、幼儿园,实行全部公费师范生入职,以填补缺口,满足发展需要。

(十)继续推动大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要加强政策支持,及时收集和发布国际组织招聘信息,组织专家讲座、训练营、国际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拓宽实习渠道。

(十一)增加毕业生深造的机会。今年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主要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集成电路、软件、新材料、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等相关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倾斜。,国家战略和民生急需,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倾斜。今年扩大院校推广规模,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院校主要面向提升和改善民生急需的行业招生,向电子信息、计算机、生物医学工程和预防医学、卫生服务与管理、应急管理、养老服务管理和护理等专业倾斜。

第四,关心爱护,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工作

(十二)加强思想教育和就业心理辅导。针对目前的就业形势和疫情的影响,各地高校要及时了解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指导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应开通就业心理咨询和就业帮助热线,缓解毕业生就业焦虑,缓解就业心理压力。

(十三)加强湖北等重点地区和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扩大湖北高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招聘规模。配合相关部门增加湖北高校中央基层项目招聘计划。扩大湖北省高校招生计划。为湖北高校和湖北学生举办专门的网上招聘活动,高校应协调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同时,高校要充分把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肢体残疾人的情况,实行“一人一策”分类帮扶和动态管理,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5.规范管理提高就业工作服务水平

(十四)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各地高校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在教育系统的招聘活动中,不得发布拒绝在疫情严重地区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严禁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条件和院校、培训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限制性条件。加强学生就业安全教育,严格防范招聘陷阱、就业欺诈、“培训贷款”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

(十五)改革和完善就业统计制度。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统计监测,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分布监测。高校要严格遵守就业合同“四不准”的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得将毕业证、学位证与毕业生签订合同挂钩,不得以户口档案保管为由说服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得将毕业生的实习、见习证明作为就业证明),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我部将委托第三方对就业信息进行核实,各地也要建立就业状况核实机制。对于发现的欺诈行为,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据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六)完善就业形势反馈机制。启动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大规模网上跟踪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到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促进高校专业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十七)延长毕业生就业时间。各地高校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就业签约时间,对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及时办理就业手续。要配合有关部门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和录取时间,推迟已离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和结算。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合作,做好失业毕业生离校信息的衔接,继续为失业毕业生离校提供就业服务。对于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在学校保留户口和档案两年,作为应届毕业生及时为落实单位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教育部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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