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武汉纺织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21


一、学校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工作为中心,理工类、文理类、经济类、管理类、法学类、教育类等学科和谐发展,在纺织服装方面有鲜明特色和突出优势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武汉。位于中国光谷腹地,占地2006亩。普通高等教育有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13000多人。2006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评为优秀。

学校拥有11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51个本科专业。现有学科涵盖工程、科学、哲学、文学、管理、经济、法律、教育七个学科。湖北省重点学科9个,湖北省优势学科5个,省级以上重点研究中心15个,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培养基地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围绕纺织品、服装和艺术设计形成的多学科群体为进一步凸显纺织品和服装的特点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注入了新的活力。

学校承担了国家973计划、国家863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支持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多项国家科研项目。多项科研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ldquo高效短流程嵌入式复合纺丝技术& rdquo是国内唯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纺纱新技术,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ldquo优质天然高分子材料的超细粉碎及高附加值的再利用& rdquo该项目在天然有机粉末加工及其功能化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ldquo微波无极紫外催化氧化法处理纺织印染废水及回用技术研究现状:为纺织行业实现节能减排20%的总体目标提供技术支持,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863重大项目& ldquo新型高效物化组合技术及设备&现状;研发了两项原创技术,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 ldquo桑妈& rdquo纺织科技进步一等奖。近年来,学校的一批成果被评为国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新型纺织纤维材料、印染清洁生产、纺织服装数字化、新型纺织设备、服装和艺术的研发进入国际国内前沿。学校坚持立足湖北、面向全国、面向行业的发展战略,积极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大力推进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不断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面向地方需求的应用研究,取得显著成效,服务社会能力明显增强。通过服务社会,学校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办学实力。

学校获得全国专升本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拥有纺织工程、艺术设计、轻化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个国家级专业建设网站,以及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纺织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轻化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等7个湖北品牌专业。国家精品课程4门,湖北省精品课程19门;在湖北省内设有电工电子、大学物理、纺织印染、艺术服装、机械工程等五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湖北省内设有一个英语学习示范中心。学校始终坚持以育人、教学为中心,不断推进本科教育& ldquo质量工程& rdquo学生的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大量学生在各种国家和省级比赛中取得丰硕成果。毕业生基础扎实,作风严谨,创新能力强,深受社会欢迎。

学校纺织、服装、艺术设计学科优势和特色明显。服装学院是我国最早在专升本设立的服装系之一,连续十一年位居全国服装学院之列。新人奖& rdquo& ldquo教育奖& rdquo综合得分第一名被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授予中国;十大时尚名校& rdquo荣誉称号。

学校非常重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主办了& ldquo发展中国家全球节约研讨会;& ldquo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能力建设研讨会;和& other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制造&现状;国际研讨会;成立了国际教育学院和武汉纺织大学?莱佛士学院与中国?欧盟职业培训中心开展了中澳合作家园项目、中英合作3+2硕士学位利兹项目、中澳合作南昆士兰项目、中加合作蒙克顿项目;与美国东南部的密苏里州立大学交谈& ldquo2+1+2 & rdquo;达成共识,签订合作协议。近年来,学校先后与澳大利亚、英国、俄罗斯、美国等国家的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开展实质性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校拥有设施齐全、功能齐全、管理方法先进的现代化图书馆。各类文件180多万份,其中印刷文件135多万份;拥有覆盖各学科的丰富电子资源,实现了印刷文献借阅、电子文献阅读、视频点播、多媒体广播、信息检索、文献传递、用户培训等网络化服务。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46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近500人。博士导师31人,硕士导师252人,博士学位教师239人。在师资队伍中,有2名院士被录用。& ldquo乐贞百万人才工程& rdquo有2名国家级候选人& ldquo湖北省乐贞高层次人才工程&现状;9名考生,湖北省& ldquo楚天学者项目;特聘教授9人,全国优秀教师58人,享受国务院和湖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级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湖北省著名教师。学校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坚持& ldquo崇祯与尚美:校训,坚持& ldquo在改革中,我们要强调稳定,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注重质量,在质量中彰显特色,在特色中提高水平。武汉纺织大学正在不断改革创新,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大学。

二、招生简章、招生简章、考试科目和参考资料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请参考:武汉纺织大学2011年普通专科招生考试计划及考试科目考试大纲:武汉纺织大学2011年普通专科招生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第三,选择对象

201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升级考生为湖北省全日制高职院校2011届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高职院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应届毕业生。

四、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支持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三个代表”;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2、努力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和应用知识的能力,提前完成或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良好,符合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全部条件,按期毕业。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记过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4.身体健康。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执行。

五.相关事项

1.注册程序

(1)在线预测名:为了方便学生报名,开通了在线预测名系统,让符合条件的学生先进行在线预测名。注册地址:。申请表可以在网上预测姓名后打印,与省教育厅制定的表格一致,然后手工签名,贴上两寸照片,由学校教务处盖章。

(2)现场报名:考生将于5月5日-12日持申请表、课程成绩单(由其所在学校教务处确认)、身份证、学生证到我校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资格预审应在注册的同时进行。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需交纳130元报名费,现场收集考生的图像信息。考生可于5月15日至18日在教务处网站查询申请信息。

报名地点:武汉纺织大学教务处考试办公室(南湖校区综合教学楼4楼5402)。

(3)报考专业: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与其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

(4)资格考试:报考高考的学生必须保证提供的信息准确、真实,填写或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后果自负。

2.考试和录取

(1)考试科目:报考普通& ldquo学院升级& rdquo学生必须参加我们学校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共3门,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武汉纺织大学2011年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2)领取准考证:报名的考生将于5月26-27日(上午8: 00-12: 00,下午2: 00-4: 00)持身份证和申请表到南湖校区综合楼4楼5402教务处考场,熟悉考场。

(3)考试:我们学院的考试时间是5月28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查询:考生于6月15日至20日在本校教务处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5)录取: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院晋升计划中的考试成绩进行考生选拔。我们学校会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单科合格线。在单科合格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总成绩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考试总成绩并列,先比较科目1的成绩,再比较科目2,最后比较科目3、分数比较好的会预录,分数相同的会面试)。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有权根据学生的质量对每个专业的招生计划数量进行微调,而不突破总招生计划。

(6)公示:我校将于6月25日前在本校教务处网站公示7天拟录取学生名单,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7)备案:无异议公示拟录取情况;学院升级& rdquo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我校出具录取通知书。接收时间另行通知。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报到:被本校录取的学生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并凭本校录取通知书报到。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学校整理后移交给我们学校。

3.注册费和培训费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普通高考报名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鄂价费〔2006〕107号)收取,每个学生130元。普通专科升本的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11年同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4.学习和毕业

1.已录取的考生将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注册。报到的时候先交当年的学费和住宿费,然后参加我们学校组织的体检(参考专升本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办理录取手续。

2.普通专升本学生报读三年级本科班或组织分班授课。他们的本科身份是在我校教育系注册的,按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普通大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起止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普通大学生,可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就业,按照国家对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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