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21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1]3号)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面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的应届毕业生,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升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一、选拔对象及条件选拔对象:具有普通专升本全日制专科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成人专升本举办的应届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课程且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201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情况表    院校代码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   招生数   考试科目1   考试科目2   考试科目3     14099   050201   英语      30   基础英语   英语听力   英语写作     050301*   新闻学      20   英语   新闻学概论   新闻写作     050401   音乐学      20   英语   音乐综合知识   自弹自唱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5   英语   程序设计基础   数据结构     110204   财务管理      15   英语   财务会计   财务管理   注:各招生专业录取实际人数可根据报名及考试情况在专业类别计划招生人数内适当调整。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5月5-9日报考考生登录我校教务在线“专升本”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电子照片,在线填写,点击“确认报名”,提交报名信息。专科学生所报考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与原所学专科专业相近。网上报名成功后,将填写好的《201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打印3份,由所在专升本教务处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2.现场确认 5月11-12日 网上报名成功的外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本人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以及经所在专升本教务处审核盖章的《201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到我校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2楼219)进行现场报考专业审查、确认,并在财务处缴费。网上报名成功的本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按《关于2011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院教〔2011〕20号)文件要求在院系确认、缴费。3.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与本人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4.报考我校专升本的学生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准确、真实,凡填写或查明信息不实者,其产生的后果概由学生本人负责。四、考试1.申请我校普通专升本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3门,各专业考试参考教材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1年普通专升本参考教材》。2.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外校考生于5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持身份证、学生证到我校行政楼2楼21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校内学生: 5月23日以院(系)为单位集体领取,考生于5月24日到各院(系)报名点领取。3.我校专升本考试时间为5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或培训。专升本信息及通知将会及时在学校教务在线专升本专栏公告。五、录取1.根据考生的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专升本计划内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标准: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录取(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况,英语专业先比较科目1成绩,再比较科目2成绩,最后比较科目3成绩。其他专业先比较科目2成绩,再比较科目3成绩,最后比较科目1成绩。分数较优者预录,三者同分的加面试)。未录取的学生不予调剂。2.考生可在我校教务处网站教务在线上进行考试成绩查询。拟录取学生相关信息在我校教务处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3.经省教育厅同意备案的学生持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教务处领取录取通知书。4.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缴纳学费报到注册。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集中整理后,向举办专升本移交。六、报名费及培养费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文件,专升本学生与学校当年同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执行相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专升本考试费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英语专业每生150元,其他专业每生130元。七、学习及毕业1.被录取的考生于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注册。报到时,先缴纳当年学费、住宿费,然后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参照普通专升本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办理入学手续。2.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插班或者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时,学校将审核其入学资格。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学。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者,按国家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3.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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