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三峡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21


一、学校概况三峡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于2000年6月29日合并成立,是湖北省“十五”、“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大学。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的前身是于1978年成立的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直属水利电力部,1996年与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合并,组成新的武汉水利电力大学,1998年11月通过教育部立项审查,成为“211工程”建设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原湖北三峡学院是由原宜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宜昌职业大学于1996年合并而成。学校具有62年的办学历史,其中举办本科教育31年,硕士研究生教育13年,挂靠武汉大学等兄弟专升本培养博士研究生11年。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是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自主招生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留学生及港澳学生招生资格,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工程硕士培养资格。2005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目前,学校已成为水电特色与优势比较明显、综合办学实力较强、享有一定社会声誉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为促进三峡大学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全面适应21世纪我国水利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200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在北京签定协议,决定部省共建三峡大学。   学校现有24个学院,60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等8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10个;现有37个硕士点,7个工程硕士领域,有4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4个湖北省优势与特色学科。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20068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790人,其中教授240人,副教授62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00人。学校占地面积3787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32.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7亿元。建有3个标准田径运动场,1座体育馆,1座综合训练馆;建有5个学生公寓小区,5个标准化食堂,有各类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58个,大中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万台(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18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60万册,各类电子图书42万册(件);建有160多个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和产学研合作基地。校园网连通全校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教师公寓、学生公寓,网络设施先进、性能稳定,现代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应用范围不断拓展。2008年被授予“中国教育和科研网三峡地区节点单位”。学校贯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确立“高素质、强能力、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学分制教学改革,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大力组织开展学科竞赛和文体竞赛活动。近5年来,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比例、英语四级通过率稳步上升;本科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均在92%以上。目前,全校上下正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学科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质量固本和特色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内涵建设与发展,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增强为水利电力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正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水电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的目标迈进!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见附件1)三、相关事项1、选拔对象湖北省内具有普通专升本全日制专科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湖北省内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成人专升本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课程且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标准执行。此外,色弱、色盲学生不得报考医学各专业、生物工程、环境工程专业。3、报名程序(1)符合条件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本人持《2011年湖北省专升本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见附件2)、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申请表和成绩单均需经本人所在院校教务处(部)盖章确认。)、身份证、学生证于5月12-13日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现场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同时交纳报名费。报名地点:三峡大学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信息技术中心J-3104室)。(2)三峡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含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报考我校专升本的学生于5月9日到我校信息技术中心J-3104室办理报名手续(须携带材料同上);科技学院报考我校专升本的学生请于5月5-6日将申请表、报名费交所在学院教务处(部),报名信息汇总后于5月10日报三峡大学教务处。(3)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与本人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4)报考我校普通专升本的学生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准确、真实,凡填写或查明信息不实者,其产生的后果概由学生本人负责。4、考试及录取(1)申请我校普通“专升本”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3门,各专业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2)已报名的考生本人于5月27日持身份证、学生证和交费收据到我校学籍科(信息技术中心J-3104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3)我校考试时间为5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4)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况,理工类依次按英语、数学、专业课程单科成绩/文科类依次按英语、计算机基础、专业课程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未录取的学生不予调剂。我校将拟录取学生相关信息在我校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5)教育厅同意备案的学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教务处领取录取通知书。(6)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缴纳学费报到注册。5、报名费及培养费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文件,专升本学生与学校当年同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执行相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专升本考试费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每生130元。6、学习及毕业学生报到注册后,插入相应专业三年级组织教学。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毕业文凭;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要求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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