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4-10-16

  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北京服装学院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考研培训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专业见《北京服装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硕士研究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硕士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北京服装学院作为报考点并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选择北京服装学院报考点须满足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京的条件,具体要求为: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

凡拟选择北京服装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2)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考点报名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方可选择 1112 报考点。因不按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考生本人的网上报名号和密码须务必牢记。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要求,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务必在网上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进行核验。

7.符合教育部有关享受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选择本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三)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北京服装学院考点实行网上确认,于2024年11月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于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网上确认考生须知”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凡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5.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1.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特别提醒:《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博物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其中914专业设计与策划、915造型基础、916服装设计与工艺、917专业设计为使用画板的考试科目)

4.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

五、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3.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自定并提前公布。

5.在复试前应当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6.在复试期间要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7.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在复试的同时组织相关部门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采取“函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调剂

1.调剂政策及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于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届时,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要求见我校通知。

八、录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新生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须凭有关证明书面向研究生院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新生报到后,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新生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符合录取资格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

7.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九、违规处理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1.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学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3.我校向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助学金(在学制期限内7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具体评选办法、额度、名额由我校根据当年国家政策和招生情况确定。

4.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国际商务学制为2年外,其它专业的学制均为3年。

5.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7.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十一、联系方式

1.北京服装学院官网:https://www.bift.edu.cn/index.html

2.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bift.edu.cn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见官网(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5号楼711室

5.研招办电子邮箱:见官网

6.如发现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请向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见官网

原标题:北京服装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s://www.bift.edu.cn/xwgg/bfxw/6d48766db391417bb6acdc7425dce5e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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