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4-10-15

  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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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及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现有“三校区四校园”,包括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大学城校园,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和汕尾校区滨海校园,总占地面积 5328 亩。学校设 4 个学部、35 个学院、9 个研究院(中心)。

华南师范大学办学史可溯源至 1888 年创建的格致书院、1905 年创建的两广师范学堂和 1921 年创建的广州市立师范学校,建校史则始于1933 年创办的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学校革命传统深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复兴民族”是一脉相承的红色基因。林砺儒、何杰、杜国庠、陈唯实、王燕士、马肖云等著名教育家曾先后担任学校校长。吴三立、高觉敷、王鹤清、盛叙功、王越、阮镜清、黄友谋、郭大力、熊大仁、罗倬汉、饶宗颐、潘炯华、罗浚、叶述武、叶佩华、汪德亮、李镜池、李匡武、康白情、朱勃、刘颂豪、孙儒泳等众多名家名师先后在校执教。建校 90 年来,一代代华师人秉承建校之初“研究高深学术,养成社会之专门人才”的宗旨,践行“艰苦奋斗、严谨治学、求实创新、为人师表”的校训,扎根岭南,笃志树人,为国家培养了 90 余万教师和各类人才。

如今,华南师范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学科门类齐全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成为中国培育教育人才的南方高地。近年来,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教师教育强特色、学科水平上台阶”两大战略,推进“双一流”“冲补强”“新师范”三大建设,抓住人才队伍高地、科研创新高地、国际化、信息化四个重点,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不断优化治理体系,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建设步伐。

党的领导持续加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人才培养体系,打造“党建引领、五德同向”思政工作体系,努力培养全面发展和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6 年作为高校代表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2019 年入选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2022年顺利通过验收。

学科建设成效明显。物理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获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社会科学总论、精神病学与心理学、物理学、数学、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科学、计算机科学、农业科学等 13 个学科进入ESI 世界前1%,其中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社会科学总论、精神病学与心理学等 7 个学科进入 ESI 世界前 5‰。

人才培养体系完备。共有 97 个本科专业,32 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6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 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覆盖 12 个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48000 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 31000 余人、硕士研究生 15000 余人、博士研究生1700 余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45 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 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57 门,省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 183 门。心理学、物理学获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 2.0 基地,物理学入选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学校是全国唯一同时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 强)、全国首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首批师德师风建设基地的师范大学。

师资队伍结构良好。现有教职工 5300 余人,专任教师2600 余人,其中正高级 666 人、副高级 768 人,拥有国家级人才 195 人次、省级人才279 人次。院士(含双聘和外籍)6 人,国家四青人才 51 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3人,教育部重大人才项目 15 人,“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16 人,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3 人,国家级教学名师 5 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 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2 个,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9 人,广东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0 人,广东省重大人才项目 44 人,广东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27 人,广东省特支计划入选者 58 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 人,省级劳动模范 3 人,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5 人。

科研创新基础扎实。拥有“绿色光电子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高能高安全性动力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隔膜材料与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科研平台 2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技类科研平台 68 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心理应用研究中心、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基地等人文社科国家部委和省级科研平台 61 个。学校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 1 项和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2 项,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3 项和技术发明一等奖 1 项。先后三届获得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拥有殷墟甲骨文、战国出土文献、商周金文等绝学成果。与清远、肇庆、番禺、梅州、福建南安等地政府共建 5 个异地科研机构,获批3 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与国内企业共建 42 个产学研基地。

教师教育特色彰显。师范生培养覆盖普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全领域,学前、小学、中学全学段,本、硕、博全层次,师范生规模和比例均居全国师范大学前列。作为基础教育的“工作母机”,学校致力于提升广东教师队伍质量,打造南方教育高端智库,服务广东教育综合改革,建设优质附校资源,辐射影响全国基础教育发展。学校是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组团牵头单位、教育部“国培计划”海外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和“双名”(名师名校长)领航基地、示范性项目和教师远程培训机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修基地,广东省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项目执行办公室及培养基地、广东省“双百行动”乡村公共服务联盟盟主单位。获新一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15 项(含附中、附幼 4 项),以华师为第一牵头单位的基础教育类获奖数居全国师范大学首位。学校在服务港澳教育发展方面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和先发优势,是香港教育局指定的内地唯一香港教师研修及交流基地,培养培训的澳门中小学和幼儿园师资占教师总数七成以上。

对外交流合作频繁。遵循“融入湾区、深耕东南亚、经略‘一带一路’、走向世界”的理念,主动服务国家开放大局和区域发展需求。学校加入了LHCb、BESIII、STAR 实验国际合作组、CMS 国际合作组,与荷兰、意大利、比利时等国的 6 所大学分别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与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合作共建“粤港量子物质联合实验室”。东南亚研究中心、东帝汶中心和港澳研究中心获批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港澳台教材综合研究基地获批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在东南亚 7 个国家设立了 8 个海外研究基地。分别在香港、澳门和马来西亚设立了境外教学点,与英国阿伯丁大学共建全国首个人工智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阿伯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在海外建立了3 所孔子学院,其中2 所获评“全球先进孔子学院”。

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教育强国为使命,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聚焦教育强国总体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凝练确立了“锚定一个目标、实施‘两步走’战略、激活三大动力、构建八个一流体系”的“1238”发展思路,努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综合性、创新型的世界一流大学,培养更多“四有”好老师和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人才,力争为广东和湾区发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华南师范大学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前,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复试时必须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 5 门以上本科专业课主干课程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 125100、公共管理 125200、工程管理125601、旅游管理 1254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 04510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含 3 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含 5 年)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 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授课。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生安排在周末授课,寒暑假不上课。非全日制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生主要安排在周末或寒暑假授课。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注意事项★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学习形式和就业方式报考。我校所有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只招收定向就业生。

二、报名办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络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络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查看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我校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6.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符合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我校只有法学院的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体育科学学院的体育教学(045201)专业、心理学院的应用心理(045400)专业和计算机学院的计算机技术(085404)、软件工程(085405)专业等 5 个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报考,具体见《华南师范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

华南师范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以我校最新公告为准http://yz.scnu.edu.cn/)。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应留意所选报考点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确认。

2.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 年12 月21 日至22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2 月 21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1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2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2 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我校初试科目请参阅《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调剂

我校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我校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推免生复试请查阅《华南师范大学 2025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http://yz.scnu.edu.cn/)。

(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差额复试。

(三)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我校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如期提供认证报告的,将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包括复试科目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部分。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可在复试前留意我校招生考试处和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公告。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 2025 年 4 月底前完成。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符合教育部加分项目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进行。

七、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录取。

1.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3.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状况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 2025 年9 月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四)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关于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计划的说明我校在教育硕士的部分招生领域中开设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计划,定向地区届时以省级部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报考时请留意招生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十、其他事项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会根据我校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人数和教育部最终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所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培养、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硕士点建设单位联合培养等各类专项,具体招生专业和指标计划以复试阶段公布为准。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档案所在单位和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等材料,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四)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持军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上述考生均须按照我校要求提供认证报告。

(六)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七)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培养单位的安排为准。

十一、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2025 级学费标准:

见官网

十二、奖助体系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1.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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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 8000 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奖每年 5000 元/生,获奖比例 40%,硕士三等奖每年 1000 元/生,获奖比例20%。3.国家助学金:每年 6000 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 800 元/月,助教600 元/月,兼辅1000 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574

联系电话:020-85213863

E-mail:zsb03@scnu.edu.cn

网址:http://yjsy.scnu.edu.cn/

原标题: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原文链接:http://yz.scnu.edu.cn/a/20241008/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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