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昆明医科大学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昆明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昆明医科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前
身是创建于 1933 年的东陆大学医学专修科,1956 年独立建院,2012
年更名为昆明医科大学。91 年来,培养的 10 万余名全日制和 10 万余
名非全日制高级医药卫生人才扎根边疆,服务基层,为云南及周边卫
生健康事业、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繁荣稳定作出了卓
越贡献。
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 3 个校区,校园占地
面积 1487 亩,建立了由 18 个学院(部)、4 所直属附属医院、11 所
非直属附属医院、23 所教学医院、46 所实习医院、20 个社区实践教
学基地和 75 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
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
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
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自 1979 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1981 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
会批准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 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0 年开始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
2004 年开始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2006 年获教育部批准具有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资格,2009
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公共卫生硕士(MPH)培养单位,2011
年获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2014 年获应用心理、药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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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2018 年获基础医学和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
位授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医学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
权。2021 年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
权、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生物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23
年获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医学技术硕士专业学位
授权。
目前,我校有 5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
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8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
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药学、护理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2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
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7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应用心理、医学技术)。现有研
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32 个,硕士研究生导师 1950 余名,博士研究生导
师 390 余名,在校研究生 6237 名。学校还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
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等工作,至今已
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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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一)总计划:2025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总数不低于 2024
年招生规模 1926 人,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专业目录中分专业拟招生人数(含统
一考试生、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预计招生
计划,仅供参考。
(三)计划调整: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学校将根据学
科建设需求、生源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做适当的调整。
(四)推免生录取情况:各学科专业录取推免生人数将于 2024
年 10 月下旬在学校网站公示,供统一考试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
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
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
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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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请考生注意专业目录“专业研究方向备注”
栏内有无学历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
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
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
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
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
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
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
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
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考生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
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七)加分项目有关要求按照 2025 年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
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八)我校不接收正在院校培养或履约期内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
生报考。若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九)我校部分专业的报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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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医学学士
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除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急
诊医学、重症医学、儿外科学、麻醉学、眼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
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2 儿科学、105112 儿外科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
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
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7 急诊医学、105108 重症医学、105118 麻醉学领域只接收
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 眼科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
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
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 放射影像学、105124 超声医学、105125 核医学领域只接
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报考。
2.我校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口腔医学专业
的考生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规定的全日制口腔医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获
得医学学士学位。
3.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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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口
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
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
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
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
期不得补办。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得
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
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只
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
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网报时请考生如实详细填报本人的联系方式,如:联系电话、联
系地址、邮编、档案所在地址等。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
手机号)必须确保在 2025 年 8 月前有效。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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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
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
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
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
上确认手续。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工作经历情况。正在进行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请在
“学习与工作经历”栏目内注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情况。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
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
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
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相关材料。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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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
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
考点组织实施。
2.确认要求
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
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
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请
考生合理安排网上报名时间并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
录“专业研究方向备注”栏中的专业要求。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
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如发现
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
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
1.时间
2024 年 12 月 21 日—22 日。
2.地点
报考点指定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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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试科目
具体详见《昆明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
件 1)。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考试由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病理
学、基础医学综合、药学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护理综合、心
理学专业综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
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自命题综合科目考试范围见附表 1。
(四)复试
1.复试时间
2025 年 3 月中旬至 4 月中旬
2.复试地点
另行通知,由有关学院(部门)安排。
3.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录取有关办
法。届时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昆明医科大学研究
生院(网址:https://www.kmmu.edu.cn/list314.aspx)网站查询有
关信息。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
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中须加试与初试科
目不同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届时将在复试通知上
注明。凡应该加试,但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
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
任及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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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
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我校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
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体检要求。
未按规定和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须诚信体检,不
得造假或请人代检。
七、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
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二)考生可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
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
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
的硕士研究生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三)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要保留入学资格,
须在录取前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
习。
凡因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
入学后不能授予相应学位者,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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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习方式及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一般为三年。
九、校区及住宿情况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在学校、下属单位及相关合作培养单位进行
学习和培养,住宿由学校和相关单位统一安排。
十、学费标准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
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元/人/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2000 元/人/年。
十一、奖助及毕业生就业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要求。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
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研究生奖助相关政策以学校研究生处相关规定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一)学校有关二级招生单位基本情况、导师队伍等,可在相关
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二)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若上级部
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规定,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
本招生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昆明医科大学。
十三、招生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
0871-6593361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1:30,下
午 14:00-16:30)
(二)咨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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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kyyzb@kmmu.edu.cn
(三)微信公众号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KMMU-YZ)
(四)网址
https://www.kmmu.edu.cn/list314.aspx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研究生院网页,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
页上公布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
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都将通过以上方式对外进行咨询和公
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联系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昆明医科大学至
真楼 30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传 真:见官网
联 系 人:李老师 刘老师
原文标题:昆明医科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原文链接:https://www.kmmc.cn/Pages_320_5299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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