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4-10-12

  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昆明医科大学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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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昆明医科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前

身是创建于 1933 年的东陆大学医学专修科,1956 年独立建院,2012

年更名为昆明医科大学。91 年来,培养的 10 万余名全日制和 10 万余

名非全日制高级医药卫生人才扎根边疆,服务基层,为云南及周边卫

生健康事业、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繁荣稳定作出了卓

越贡献。

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 3 个校区,校园占地

面积 1487 亩,建立了由 18 个学院(部)、4 所直属附属医院、11 所

非直属附属医院、23 所教学医院、46 所实习医院、20 个社区实践教

学基地和 75 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

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

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

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自 1979 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1981 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

会批准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 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0 年开始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

2004 年开始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2006 年获教育部批准具有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资格,2009

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公共卫生硕士(MPH)培养单位,2011

年获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2014 年获应用心理、药学和

2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2018 年获基础医学和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

位授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医学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

权。2021 年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

权、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生物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23

年获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医学技术硕士专业学位

授权。

目前,我校有 5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

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8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

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药学、护理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2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

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7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应用心理、医学技术)。现有研

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32 个,硕士研究生导师 1950 余名,博士研究生导

师 390 余名,在校研究生 6237 名。学校还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

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等工作,至今已

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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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一)总计划:2025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总数不低于 2024

年招生规模 1926 人,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专业目录中分专业拟招生人数(含统

一考试生、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预计招生

计划,仅供参考。

(三)计划调整: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学校将根据学

科建设需求、生源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做适当的调整。

(四)推免生录取情况:各学科专业录取推免生人数将于 2024

年 10 月下旬在学校网站公示,供统一考试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

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

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

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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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请考生注意专业目录“专业研究方向备注”

栏内有无学历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

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

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

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

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

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

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

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

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考生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

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七)加分项目有关要求按照 2025 年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

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八)我校不接收正在院校培养或履约期内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

生报考。若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九)我校部分专业的报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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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医学学士

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除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急

诊医学、重症医学、儿外科学、麻醉学、眼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

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2 儿科学、105112 儿外科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

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

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7 急诊医学、105108 重症医学、105118 麻醉学领域只接收

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 眼科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

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

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 放射影像学、105124 超声医学、105125 核医学领域只接

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报考。

2.我校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口腔医学专业

的考生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规定的全日制口腔医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获

得医学学士学位。

3.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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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口

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

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

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

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

期不得补办。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得

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

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只

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

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网报时请考生如实详细填报本人的联系方式,如:联系电话、联

系地址、邮编、档案所在地址等。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

手机号)必须确保在 2025 年 8 月前有效。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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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

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

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

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

上确认手续。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工作经历情况。正在进行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请在

“学习与工作经历”栏目内注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情况。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

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

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

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相关材料。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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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

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

考点组织实施。

2.确认要求

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

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

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请

考生合理安排网上报名时间并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

录“专业研究方向备注”栏中的专业要求。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

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如发现

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

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

1.时间

2024 年 12 月 21 日—22 日。

2.地点

报考点指定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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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试科目

具体详见《昆明医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

件 1)。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考试由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病理

学、基础医学综合、药学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护理综合、心

理学专业综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

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自命题综合科目考试范围见附表 1。

(四)复试

1.复试时间

2025 年 3 月中旬至 4 月中旬

2.复试地点

另行通知,由有关学院(部门)安排。

3.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录取有关办

法。届时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昆明医科大学研究

生院(网址:https://www.kmmu.edu.cn/list314.aspx)网站查询有

关信息。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

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中须加试与初试科

目不同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届时将在复试通知上

注明。凡应该加试,但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

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

任及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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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

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我校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

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体检要求。

未按规定和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须诚信体检,不

得造假或请人代检。

七、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

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二)考生可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

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

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

的硕士研究生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三)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要保留入学资格,

须在录取前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

习。

凡因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

入学后不能授予相应学位者,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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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习方式及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一般为三年。

九、校区及住宿情况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在学校、下属单位及相关合作培养单位进行

学习和培养,住宿由学校和相关单位统一安排。

十、学费标准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

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元/人/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2000 元/人/年。

十一、奖助及毕业生就业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要求。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

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研究生奖助相关政策以学校研究生处相关规定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一)学校有关二级招生单位基本情况、导师队伍等,可在相关

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二)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若上级部

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规定,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

本招生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昆明医科大学。

十三、招生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

0871-6593361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1:30,下

午 14:00-16:30)

(二)咨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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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kyyzb@kmmu.edu.cn

(三)微信公众号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KMMU-YZ)

(四)网址

https://www.kmmu.edu.cn/list314.aspx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研究生院网页,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

页上公布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

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都将通过以上方式对外进行咨询和公

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联系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昆明医科大学至

真楼 30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传 真:见官网

联 系 人:李老师 刘老师

原文标题:昆明医科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原文链接:https://www.kmmc.cn/Pages_320_5299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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