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事宜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4-06-20

2024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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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事宜

1.邮寄地址修改:2024年5月20日--6月11日,可登录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s://yzxt.shmtu.edu.cn/xscx/)--硕士考生查询系统,修改、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务必确定是可以收到EMS的地址和联系信息。

2.录取通知书寄送时间预计在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户籍和户口迁移

1.上海市户籍的研究生新生、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新生、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不办理户口迁入。

上海市高校学生集体户、非上海市户籍的研究生新生(非定向就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

2.由本市其他院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新生(非定向就业),如户口已迁至原就读院校学生集体户,市内迁移不办理户口迁移证,但需提交加盖原就读院校保卫部门或辖区派出所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

3.非上海市户籍的研究生新生(非定向就业),如户口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需提交《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不得空白,迁往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

4.研究生户口迁入需由学校在新生入学当年凭录取名册到公安机关集中申报办理。相关户口迁移材料在研究生入学后由所在学院汇总转交保卫处。

原文链接:https://yz.shmtu.edu.cn/2024/0520/c8927a23467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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