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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在职研究生是现在比较热门的专业,中国政法大学税法在职研究生开办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的优秀人才。那么,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税法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在职研究生教育网的老师为我们介绍一下。
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税法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受教育背景,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
(2)大学专科毕业,工作两年以上(在工作中有显著业绩者,可放宽)。
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税法在职研究生报名手续
1、填写《在职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交报名费200元;
2、查验学历证书原件,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照片3张;
3、经中国政法大学资格审查后,在网站查询录取通知;
4、按录取通知缴纳学杂费。
备注:学籍档案办理完毕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税法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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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专业需要考研的科目有:
① 101 政治理论
② 204 英语二
③ 303 数学三
④ 433 税务专业基础
(433 税务专业基础考试大纲: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关税法、资源税法、土地增值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印花税法、契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法制、税务代理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基本原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购销中的税收筹划、企业会计核算中的税收筹划、企业投资与关联企业的税收筹划、企业筹资中的税收筹划、企业重组中的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企业跨国税收筹划。)
参考书目:
433 税务专业基础:
1.《税法》(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3出版;
2.《税收筹划:策略、方法与案例》(第二版),黄凤羽编著,2011.1出版,东北财大出版社。
复试笔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税务硕士:
税收本质、税收职能、税收原则、税收负担、税收体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税收管理。
复试参考书目:
《税收学教程》,胡怡建编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7出版。
拓展资料: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Taxation”,简称MT,是为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税务人才培养体系。为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税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税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税务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人才培养:
1.培养目标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税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税务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税务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税务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税务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2.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须与税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税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税务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税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税务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积极推进税务硕士专业学位与税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参考资料:税务硕士-百度百科
研究生的劳务费属于劳务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所得超过800元的部分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央财经大学来举例,中央财经大学设有税务学院,税务学院有两种研究生,分别是税收硕士(3年学术性硕士)和税务硕士(2年专业性硕士),所以没有税法专业。
类似招生单位,还有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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