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制度(统招研究生)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3-08-12

今天给各位分享研究生制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统招研究生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考研培训报名

本文目录一览:

现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及培养制度有什么合理及不合理之处?

引言:当前研究生教育是人才过剩而导致的。近几年物价飞涨,本科也在不断扩照,市场上对人才的需求不够,从而出现了企业提升了对大学生的学历和学校等要求。所以导致很多本科毕业生根本找不到工作或者是找不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因此希望通过提升自己的学历,为将来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接下来小编就跟大家聊聊,现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及培养制度,有哪些合理,有哪些不合理?

一、入学考试方面

研究生在入学制度上是比较公平的。但招生方式比较滞后,招生周期过长,考试的时候科目设置的不合理,并且复试环节都不够重视。第二志愿基本没有什么用处,并且网上的调剂系统也不够完善。要想在短期内进行变化,则可以选择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将考试的程序简化,并且缩短招生的周期,也要及时调整考试科目的设置,注重复试环节,将复试环节的作用完全发挥出来。但仍有泄题的现象。

二、研究生的培养制度

近几年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很多人选择继续提高学历,但由于学生人数不断增加,教育资源是有限的,所以无法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很多学校与导师都想为自己带来名誉,把学生大部分的时间安排在老师的项目上,很少有老师真正关心自己的学生。导致很多学生在科研的道路上走了很多弯路,让学生自己摸索,导致很多学生临近毕业时并没有取到什么好的成果。

三、小结

早期国家为了培养人才,是为了在科研方面作出贡献,所以研究生在那个时候是是国家未来发展的基石。因此制度本身是合理的,确实缓解了一定的就业压力。但是现在研究生只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想找一份与自己专业方向差不多的工作。但大部分的研究生在校期间研究的项目跟自己未来工作完全是不相同的,同时自己在学校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在工作中也无法运用,所以文凭就变成了一张纸,这张纸成为一块“敲门砖”。

我国研究生教育4个阶段分别是什么

第1个阶段是初创阶段,自1935年到新中国成立前;第2个阶段是规范发展阶段,自1945年到1966年;第3个阶段是恢复与稳步发展阶段,1978年至1999年;第4个阶段是快速发展阶段,1999年至今。

高等学校招收定向培养研究生暂行规定

第一条 在国家招生计划内招收定向培养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和就业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扩大优秀在职生源,按照社会实际需要培养研究生的有力措施。为保证定向培养研究生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第三条 凡属研究生国家招生计划服务范围的用人单位,即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国家教委会商有关部门确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解放军对研究生的需求,均可要求定向培养研究生。除上述范围外的用人单位对研究生的需求,不得定向培养,只能由用人单位提供培养费用,进行委托培养。培养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均不得自行扩大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的范围。第四条 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主要由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来编制。学校主管部门应予积极指导和协助。国务院各部委所属高等学校在满足主管部门中属国家计划服务范围的用人单位的需要后,可为其他部门、地区中属于国家计划服务范围的用人单位定向培养研究生,主管部门应予支持。第五条 定向培养研究生,主要从要求定向培养的用人单位中的优秀在职人员中招收,也可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从其他考生中招收。

从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中招收的定向培养研究生,一般应保留入学资格,先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分配办法,到要求定向培养的用人单位工作一至三年后,再入学读研究生。第六条 对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培养单位应综合其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和表现,以及其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决定是否录取。对其中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满四年,思想政治表现好、工作有突出成绩的,可参加国家教委授权的高等学校为他们单独组织的入学考试。对志愿报考为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九省区用人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应予以鼓励,优先录取。第七条 用人单位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其他被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考生的待遇与脱产研究生同,但要求定向培养的用人单位,可向他们提供部分生活补贴,所需费用从单位自有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中开支。第八条 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及报到通知书等,一律由培养单位直接交定向培养的用人单位。第九条 定向培养研究生一律采取合同制办法。招生的高等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按本规定要求,分别签定定向培养合同,并办理公证。合同未签定前,培养单位不得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发出录取通知书。第十条 单位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姓名、培养要求、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

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生学习的专业、毕业后的工作安排和最低服务年限,用人单位提供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1989年度招收研究生起施行。

日本研究生读几年?

日本研究生读2年。

日本的硕士称为“修士”,一般学科为2年制,入学时间为每年的4月。日本大学的”大学院”还有一种特殊的”研究生”,是非正规学生,一般国公立大学称这类学生为“研究生”,私立大学称这类学生“履修生”,既不能取得学分,也不能获得学位证书,学生可以通过旁听提高自身水平,为报考正规研究生做准备。

条件:

1、在读或已毕业持有本科毕业证者。

2、学历与学位 英语能力与日语能力基本要求。

3、大学本科理工良好的gpa;英语四六级;托福成绩;日语达到相当N2级。

4、文、商科

良好的gpa;英语四六级;托福成绩;日语达到相当N1级。

5、日语专业

须达到日语N1级水平。

日本研究生究竟指的是什么?

这个「研究生」,和中文的意思是不一样的。日本的本科生叫做「学部生」,硕士研究生叫做「修士」(有博士点的学校也会叫做「博士前期」))。而日语中的「研究生」其实就是教授个人承认的非正式学生,研究生制度是一种日本特有的制度。

一般在上本科、硕士、博士之前都会设有这个制度,尤其是在上硕士之前最多,通俗说就是硕士的预备队。通常可以理解为日本硕士预科。可以进入教授的研究室进行学习(也有的老师不要求参加seminar,看运气啦),旁听专业课,使用学校的设施。而与其他正在备考的留学生相比,优势就是可以提前熟悉大学的课程,提前进入研究状态,并且可以和教授混个脸熟,这个对于面试也是有相当大的好处的。

关于研究生制度和统招研究生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内容来源于网络回答聚合,意为学子提供问答帮助,如有错误回答以及广告,请联系管理员删除处理)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研究生制度

上一篇:2019考研时间安排(2019年考研时间线)                  下一篇:上海大学研究生宿舍(上海大学研究生宿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