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考研真题(2011年考研真题英语一)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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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考研法硕真题分析

2011年考研法硕真题分析

2011年法硕考试正在紧张的备战中,让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历年法硕考试的真题。希望对各位法硕考研者有所帮助。

2006年真题:

23.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BD)

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

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

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

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分析]考查点是共同犯罪的形式及共同犯罪人的种类。以共同犯罪人有无分工为标准,可以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本案中,存在着教唆犯、帮助犯和实行犯区别的共犯形态,因此是复杂共同犯罪,A正确;法律规定以采取数人共同犯罪为必要形式的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属于分则特别规定的共同犯罪形式,B正确;教唆犯是犯意的发动者,因此在共同犯罪中通常是起主要作用者,应按主犯的处罚原则处理信清早,本案中,甲教唆乙,甲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乙、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所以D正确。

2005年真题:

28.请对“凡教唆他人犯罪的一律以共犯论处”进行辨论。

[分析] (1)这种说法不正确,教唆他人犯罪的可能与被教唆人构成共犯,也可能单独构成犯罪。未必都以共犯论处。

(2)教唆未遂的,即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被教唆人不成立犯罪,教唆人单独正拦构成犯罪。

(3)在间接正犯的场合,即教唆人唆使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精神病人实施犯罪或唆使不知情人实施犯罪的场合,实际是把他人当作犯罪工具利用,教唆人与被利用人不构成共犯。

(4)在分则已将某种教唆行为特别规定为独立犯罪的场合,教唆人与被教唆人不以共犯论处,而是分别定罪处罚,如指使他人作伪证等情形。

2004年真题:

21、甲唆使乙杀丙,乙将丙杀死。甲和乙属于(BD)

A、必要共犯B、任意共犯C、简单共犯D、复杂共犯

[分析]考查点是共同犯罪的形式。任意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构成法律没有限制主体数量的犯罪,当数人共同犯该种罪行时就是任意共同犯罪,B正确;以共同犯罪人有无分工为标准,可以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本案中,存在着教唆犯、实行犯区别的共犯形态,因此是复杂共同犯罪,D正确。

26、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国刑法对教唆犯规定的原则。

[分析]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具体地说,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然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

按照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一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按照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

2003年真题:

14、以下情况不能成立共同犯罪(ABC)

A、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B、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

C、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D、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

[分析]考查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所以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的,不成立共同犯罪。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以及故意内容不同,都不成立共同犯罪。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是在共同犯罪故意支配之下的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成立滑雀共同犯罪,故A、B、C正确。

16、李某(22岁)伙同其弟(15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BC)

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B、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

C、李弟不构成犯罪D、李弟构成犯罪

[分析]考查点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李弟不构成犯罪。而两个自然人共同犯罪的,要求各个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李某和其弟不构成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故B、C正确。

30、根据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可将共同犯罪人分为(C)

A、主犯、从犯、胁从犯B、首犯、教唆犯、帮助犯

C、组织犯、教唆犯、实行犯、帮助犯D、教唆犯、主犯、从犯

[分析]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共同犯罪人按照作用分类可以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根据分工的不同可以分为组织犯、教唆犯、实行犯和帮助犯,C正确

36、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屋外望风,甲进入丙家,见丙女一人在家,就对丙女实施了强*行为,对本案应如何处理?(BD)

A、甲、乙都构成强*罪的共犯B、甲、乙在盗窃范围内成为共犯

C、甲、乙分别构成强*罪的单独犯D、甲成立强*罪

[分析]考查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所以成立共同犯罪需要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而本案中,甲、乙只有共同盗窃的故意,而没有共同强*的故意,所以,甲、乙应当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而甲单独成立强*罪,乙对甲的强*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B、D正确。

2011年考研政治《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真题解析

2011年考研政治《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真题解析

 大迅漏 2011年考研政治结束,跨考教育教研部的各位政治联合为您奉献此套真题的详细解析:

经过2010年比较大的一次考研政治内容的调整之后,马政经的内容已经大为缩减,地租、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公式等非常难的内容已经被删除,只保留了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以及当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变化等内容。今年马政经单选题只有一道,即第3题,考察了劳动价值论当中商品与货币的转化。而多选题则有两道,即第18题考察金融垄断资本和19题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

单选题目如下:

3.马克思把商品转换成货币称为“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熟,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占有者”。这是因为只有商品变为货币

A.货币才能转化为资本 B.价值才能转化为使用价值

C.抽象劳动才能转化为具体劳动D.私人劳动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

这道题目并不难,商品变为货币,即交换完成,商品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成功的转化为社会劳动。所以这道题目正确答案为D。劳动力成为商品,生产出剩余价值之后,货币转化为资本,所以A项不对。商品同时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重属性,分别由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创造,所以BC均不对。

多选题目如下:

18.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银行垄断资本和工业垄断资本市场形成了新型的垄断资本,即金融资本,在金融资本形成的基础上,产生了金融寡头,金融寡头操纵、控制社会的主要方式有:()

A.通过“参与制”实现其在经济领域中的统治

B.通过同政府的“个人联合”实现其对国家机器的控制

C.通过政策咨询机构影响和左右内外政策

D.通过新闻媒体实现国民思想意滚烂识的统一昌羡性

这套题目正确答案为ABCD。大纲解析第52页上明确列出,“金融寡头在经济中的统治,主要是通过"参与一"(金融寡头通过掌握一定数量的股票来层层控制企业的制度〗来实现的;在政治上对国家机器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同政府的“个人联合”〈亲自担任或指派代理人担任政府要职)来实现的。金融寡头还通过建立政策咨询机构.掌握新闻科教文化等来左右和影响内政外交与社会生活。”

19.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很多西方人感叹这一。。。 从根本上仍未超出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在(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精辟分析,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科学分析的原创性主要是

A.指明经济危机的实质是生产相对过剩

B.提示造成相对过剩的制度原因是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

C.指出经济危机的深层根源是人性的贪婪

D.强调政府对经济危机的干预是摆脱经济危机的根本出路

这道题的正确答案为AB。C选项错误,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D项错误,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最后结果就是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消灭资本主义,也就消灭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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