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考试初试及复试考试大纲已出,考研大纲是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规定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应科目的考试范围、考试要求、考试形式、试卷结构等政策指导性考研用书。
院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科目名称 | 考试大纲 |
004 | 法学院 | 00401中国法制史 | 中国法制文明的起源与夏商法律制度,周朝法律制度,秦朝法律制度,汉朝法律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隋唐法律制度,宋、辽、西夏、金法律制度,明朝法律制度,清朝法律制度(上),清朝法律制度(下),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
004 | 法学院 | 00402外国法制史 | 楔形文字法,印度法,古希腊法,罗马法,日耳曼法,教会法,中世纪城市法与商法,伊斯兰法,英国法,美国法,法国法,德国法,日本法,俄国法。 |
004 | 法学院 | 00403宪法学 | 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宪法的渊源,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宪法规范与宪法关系,宪法的效力和作用,宪法的发展历史,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国家基本性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体与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与联邦制,公民基本权利和公民基本义务,国家机构基本原理,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监察委员会,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 |
004 | 法学院 | 0040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行政与行政法,行政法的法源,行政法主体,行政行为的界定、分类与效力,行政行为的主要形式,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与合法要件,非强制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
004 | 法学院 | 00405刑法分论 | 十大类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常见、多发、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相关联、易混淆的罪名;法条竞合的罪名;最近一次刑法修正案中涉及的罪名。 |
004 | 法学院 | 00406犯罪学 | 犯罪学.基本原理;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对策。 |
004 | 法学院 | 00407商法 | 商法的概念、特征与原则,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的体系与渊源,商法与民法的关系,商主体制度,商行为制度,公司的设立,公司的人格,公司资本制度,股东权利与义务,公司的内部治理与社会责任。 |
004 | 法学院 | 00411刑事诉讼法学 | 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包括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渊源,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的理念),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与基本原则,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管辖,回避,辩护,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的理论与程序,特别程序。 |
004 | 法学院 | 00412民事诉讼法学 | 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包括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诉与诉权、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等内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管辖,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多数人诉讼,证据,法院调解,诉讼保障,第一审程序,上诉审程序,再审程序,特别程序,执行程序,涉外程序。 |
004 | 法学院 | 00408经济法基础理论 | 包括经济法基本范畴、价值论、本体论、规范论、运行论等内容。 |
004 | 法学院 | 00413市场规制法 | 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
004 | 法学院 | 00414宏观调控法 | 包括规划法、财政法、税法和金融法。 |
004 | 法学院 | 00409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海商法) | 熟练掌握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海商法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熟悉常用的国际和国内法律法规,国际惯例等,能够将有关理论、规则综合运用于案例分析,特别是与我国有关的国际公法案例、国际经济法案例以及我国的涉外民商事(包括海商海事)案例。 |
004 | 法学院 | 00410专业综合(含宪法、民法等) 【适用法律(非法学)专业】 | 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宪法的渊源,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宪法规范与宪法关系,宪法的效力和作用,宪法的发展历史,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国家基本性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体与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与联邦制,公民基本权利和公民基本义务,国家机构基本原理,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监察委员会,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 正确理解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及其法律规定,主要包括:民法典的价值理念与制度要点,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诉讼时效,物权法一般原理,所有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债权法一般原理,合同与侵权责任,人格权与身份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能够运用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把握当前民法理论的新进展。 |
004 | 法学院 | 00410专业综合(含宪法、民法、国际航运法等) 【适用法律(非法学)(国际航运法方向)专业】 | 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宪法的渊源,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宪法规范与宪法关系,宪法的效力和作用,宪法的发展历史,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国家基本性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体与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与联邦制,公民基本权利和公民基本义务,国家机构基本原理,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监察委员会,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 正确理解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及其法律规定,主要包括:民法典的价值理念与制度要点,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诉讼时效,物权法一般原理,所有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债权法一般原理,合同与侵权责任,人格权与身份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能够运用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把握当前民法理论的新进展。 正确理解海商法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及其法律规定,主要包括:海事法律关系、船舶物权、船员、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船舶租用合同、海上拖航合同、船舶碰撞、海难救助、共同海损、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合同、涉外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能够运用航运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
004 | 法学院 | 00410专业综合(含宪法、民法等) 【适用法律(法学)专业】 | 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宪法的渊源,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宪法规范与宪法关系,宪法的效力和作用,宪法的发展历史,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国家基本性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体与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与联邦制,公民基本权利和公民基本义务,国家机构基本原理,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监察委员会,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 正确理解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及其法律规定,主要包括:民法典的价值理念与制度要点,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诉讼时效,物权法一般原理,所有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债权法一般原理,合同与侵权责任,人格权与身份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能够运用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把握当前民法理论的新进展。 |
原标题:2023年硕士招生考试初试及复试考试大纲
文章来源:https://yz.scnu.edu.cn/a/20220916/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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