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公共管理(MPA)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3-06-07

  根据2023年考研院校的安排,各院校在7月开始陆续发布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主要是包含了学校介绍,报名条件、考试安排等信息,其中考生比较关心的是报名条件,考试安排以及院校的练习方式等。因此乐贞教育在线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公共管理(MPA)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希望考生们能够更好的了解考研院校信息,做好相关的备考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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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公共管理(MPA)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图2)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公共管理(MPA)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目的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吉林大学公共管理学科起步早,发展快,平台高,2001年成为全国首批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PA)试点学校之一。我校公共管理专业的学生在学制年限内,通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能够具备对公共管理基础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掌握政府等公共管理组织的科学管理与决策的规律,可以有效整合多种社会资源以达成公共管理目标的能力。

  一、招生类别及学习方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两者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效力。

  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按照培养单位的教学计划全脱产在校学习,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自愿调入户口。培养方式可选择定向培养或非定向培养,选择定向培养的考生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不派遣,不调入档案,学生所在单位与学校签订定向协议书;选择非定向培养的考生,自主择业,毕业后学校发放派遣证,必须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吉林大学,同时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按照培养单位的教学计划非脱产学习。入学前可自愿选择集中上课或周末上课方式。培养方式全部为定向培养,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不派遣,不调入档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二、研究方向

  1.政府治理与公共服务

  2.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

  3.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

  4.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

  三、招生人数:169人,其中全日制19人,非全日制150人。具体录取人数以复试录取结果为准。

  四、学 制:3年。

  五、学 费:总计4.5万元/人,入学后分三次缴纳。

  六、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最迟于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最迟于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大专毕业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最迟于2021年8月31日前获学位证书)。招收跨学科考生,不需加试。

  5.英语、日语、俄语考生均可报考。

  七、报 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以各报考点报名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0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吉林大学代码10183,行政学院代码203、公共管理代码125200,报考类别:管理类联考)。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见官网(同时抄送吉林大学行政学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室邮箱:见官网)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在初试、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考试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公共管理(MPA)初试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

  5.具体复试内容范围、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行政学院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自定。

  6.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行政学院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十、录取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行政学院组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被录取考生于录取当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二、其他事项

  (一)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规定办理。

  (二)我院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

  (四)如本章程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文件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十三、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行政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按吉林大学相关政策执行。

  通讯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东荣大厦A1215室)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官网: http://adm.jlu.edu.cn——研究生教育——通知公告栏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见官网

  联系人:蒋老师、赵老师

  备注:

  初试参考复习资料:2023年MBA、MPA、MPACC联考考试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复试参考书目:

  1、参考教材《公共管理学》(第二版)陈振明主编,中国人民出版社出版;

  2、参考教材《组织行为学》孙健敏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原标题: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23年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adm.jlu.edu.cn/info/1109/251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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