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章 总 则
靠前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有关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72号)要求,本着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模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专升本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特制订本简章。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以“依托湘电、产教融合、创新驱动、特色发展”为办学思路,形成了以风电技术专业群、电梯工程技术专业群为主体,汽车技术与服务专业群,生产性服务专业群为两翼的特色专业体系,现设有风能工程学院,电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和一个职业技能培训部,开设了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服务与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全国及湖南省特色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第三条 学院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2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保证
第五条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考试组织小组:负责文化测试命题、制卷、保密、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成绩;负责综合测试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面试,汇总面试成绩,复核成绩等等
2、宣传录取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
3、后勤安全小组:负责后勤服务、医疗卫生、现场秩序、安全保卫等。
4、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单招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专业名称
学制
高考科类
层次
收费标准
(元/年)
计划数
新能源装备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60
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60
电机与电器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60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70
机械设计与制造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50
数控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50
电梯工程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7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7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70
汽车营销与服务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60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4600
60
会计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500
50
电子商务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500
51
物流管理
3年
文理科 职高对口类
高职专科
3500
50
合计
831
注:以上各专业收费标准均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若有变化,则按新标准执行。
2、考生单独招生网上报名时,可选择两个专业志愿(靠前个专业为面试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3、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新的文件为准。
第五章 报名及考试
第八条 招生对象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 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九条 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4月9日。
2、报名办法:考生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湖南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hneao.cn/ks),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输入院校代码:14071,系统显示: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再选择专业。填写好院校专业信息与个人信息后,点击提交报名按钮,对报名信息进行保存。
3、报名要求:
①自助缴费:2018年3月20日—4月9日,通过微信支付考试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②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2018年4月11日—4月13日,具体方法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18年4月1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现场办理。
第十条 考试办法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
1、考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全天(详细考务安排见网上通知)
2、考试办法
①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考核内容:考核满分为2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50%,综合素质测试占5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补考的最高成绩按60分计算,该项证明材料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②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考核内容:考核满分为200分,其中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课程考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③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为主,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素质、健康素质、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职业潜能等,其目的是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倾向性。
3、考试地点: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2号)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录取规则:按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往届普通文理科和对口类考生两类考生参考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按二项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专业原则上为考生填报的靠前专业。
2、填报我院靠前志愿考生优先录取。鼓励优质生源基地考生报考我院。
3、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还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4、录取程序: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示。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愿放弃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空出的计划将在同类别内顺延进行补录,具体办理要求将随预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再由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5、凡被我院单招录取新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专升本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七章 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单独招生学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助学政策,以上政策随国家调整变化,以当年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院报名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2号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411101
招办咨询电话:0731-58210621、58596575、58595839
联系人:赵老师、龚老师
考生申诉电话:0731-52810212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