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章 总则
靠前条 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部分招生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单独招生代码:13033,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第三条 学校系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是湖南省21所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制三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以智能控制、智能制造、智能汽车三大“双一流”专业群为主,涵盖先进制造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现代制造服务。办学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我院位于长沙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培养适应企事业单位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招生组、纪检组、宣传组、保卫组等五个工作组。
考务组: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方案,单独招生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准考证发放、考试(面试)、阅卷、汇总成绩等。
招生组: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生工作办公室)牵头。统筹全院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方案、招生章程,负责招生宣传、组织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信息核准、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
纪检组:由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宣传组:由宣传统战部牵头。制定招生宣传方案,负责学院网站更新、微信平台内容更新、负责网络宣传,突出学校特色、专业特色,扩大学校知名度。
后勤保卫组:由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制定招生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组织专人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服务,免费提供饮用水、休息场所等,负责考试期间安全和谐。
第六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三章 单独招生报考
第七条 招生对象:单独招生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八条 报考网站: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
第九条 报考时间:2019年3月11日-3月31日
第十条 每个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
第四章 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1、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今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为2200人,招生专业33个。考生分两个类别:A类为应届普高毕业生(无学考成绩的按B类考生参加考试与录取);B类为应往届职中、职高、技校考生和社会考生。
2019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
(元/年)
1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70
5060
2
数控技术
3
105
5060
3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3
70
5060
4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3
70
4600
5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70
5060
6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35
4600
7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
70
4600
8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140
5060
9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105
5060
10
电梯工程技术
3
35
4600
11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105
5060
12
应用电子技术
3
70
5060
13
智能控制技术
3
35
4600
14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3
35
7800
1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140
4600
16
汽车电子技术
3
70
4600
1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70
4600
18
汽车智能技术
3
35
4600
19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35
4600
2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150
7800
21
计算机信息管理
3
35
4600
22
软件技术
3
35
7800
23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
35
4600
24
移动应用开发
3
35
4600
25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3
35
4600
26
会计
3
140
3500
27
市场营销
3
70
3500
28
电子商务
3
125
3500
29
酒店管理
3
35
4600
30
金融管理
3
35
3500
31
国际贸易实务
3
35
3500
32
工业设计
3
35
7500
33
工业工程技术
3
35
4600
备注:①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参考情况,原则上按相同比例划分确定A、B类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录取分A、B类分开录取。
②所有专业收费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2019年最新收费文件执行。
③表中各专业各类计划均包含文体特长生计划。
2、特长生招生计划
①学院招收体育特长生12人,需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录取后减免靠前年学费,在校期间参加省级比赛,根据比赛成绩给予不同比例的学费减免。
招生项目
篮球
乒乓球
羽毛球或排球
健美操
田径
武术或跆拳道
项目人数
2
2
2
2
2
2
报考条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9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具有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比赛获得县市级个人、团体前三名,地市个人、团体前六名或省级单项前八名、团体前六名等条件之一的特长生可报考。招生办法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njdzy.net/公布的特长生招生办法。
②学院招收艺术特长生12人,需参加文化考试和艺术专项测试,录取后减免靠前年学费。
招生项目
舞蹈
声乐
播音主持
表演
项目人数
6
2
2
2
报考条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9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具有舞蹈(民族、古典、拉丁、爵士)、声乐(美声、民族)、播音主持、表演其中特长之一,并参加全省专业联考取得合格的特长生可报考。招生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njdzy.net/公布的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五章 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1、考核方式:我院单独招生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文化考试采用机试,考试内容包含语文、数学、外语,技能测试采用面试,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2.、考试、测试时间:
时间
安排
地点
4月12日(周五)
8:30—18:00
缴纳考试费80元/人,打印准考证。(可自助完成,详见学院招生网说明)
学生事务大厅(学生公寓6栋一楼)
14:30—18:00
文体特长生填报登记表并提交、审核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
学生事务大厅(学生公寓6栋一楼)
4月13日(周六)
8:00—18:00
技能测试(面试)
文化考试(机试):语文、数学、外语
本校,具体考场见准考证安排。
特长生考试
本校,具体考场见准考证安排。
3、考试地点: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具体考场见准考证安排。
4、考试说明:
(1)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方式为机试,考试内容包含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提交考试结果后,通过计算机考试系统自动评分(A、B类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考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hnjdzy.net/。
(2)A类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9*40%(无学考成绩的考生按B类考生参加考试与录取)。
(3)B类考生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测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B类考生的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
(4)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不需要参加技能测试,只需要参加文化考试+专业测试,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根据《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文体特长生招生办法》的相关要求,择优录取。各专业各类计划均包含文体特长生计划。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基本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A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学校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测试成绩的高低录取;B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录取。录取时,按A类、B类分开录取,根据考生报考、参考情况,原则上按照相同比例安排计划。学院优先录取填报靠前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程序。考、录机构分离、学院纪检监室全程监督。
1、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公布拟录取名单,从4月16日起分批公布预录取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顺序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并于5月3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专业调剂: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如靠前专业志愿生源不足,优先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的其他专业服从志愿考生中选择。
5、以上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6、对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①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②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③不服从考场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④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⑤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第十五条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专升本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根据湖南省单独招生的有关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专升本对口招生考试。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所有专业收费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2019年最新收费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详情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八章 新生奖学金设置
第十七条 根据学院《新生自强奖学金评审办法》,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成绩优异者可享受自强奖学金,奖学金评定以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1、奖励对象:当年通过单独招生录取入学的全日制三年制新生。
2、评选条件:学生入校后思想品德表现良好,行为习惯文明。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优异者,按A、B类设立自强奖学金。
3、奖励标准:一等奖:4000元/生;二等奖:2000元/生;三等奖:1000元/生。
第九章 招生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咨询或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2.邮政编码:410151
3.联系部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处设六栋学生公寓111)
4.联系电话:0731-84099000(兼传真)、84099018、84879100
监督电话:0731- 84023722(纪检监察室)
5.学校网址:http://www.hnjdzy.net
6.招生网址:http://zs.hnjdzy.net
7.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号hnjdzy123)
8. 单独招生官方咨询QQ群:325895803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