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性质与培养目标: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和湖南广播电视台共建,省教育厅主管的公立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是国家骨干高等院校和湖南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依托湖南传媒和其他文化产业优势,将文化产业资源与传媒教育紧密结合,在全国率先创立“前台后院”的校企结合办学模式,主要为广播影视、报刊出版、动漫游戏、网络通讯等传媒行业培养“创意与操作一体化”的高技术技能人才,同时为其他企事业单位培养急需的特色人才。
二、培养层次及学制:高职专科、三年。
三、录取原则:
1、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按招生计划的1:1.2调档。
3、退档原则:
(1)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且专业不服从调剂;
(2)投档分数偏低;
(3)不符合我校专业成绩或文化单科成绩录取要求;
(4)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学院教学语种为英语。
5、招生科类为文科、理科、职高对口,对口招生仅限湖南省内。
6、文化单科成绩要求:商务英语、涉外旅游、现代传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及格;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及格。
7、男女比例:不限。
8、录取对体检的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主持与播音、表演艺术(礼仪主持方向) 、音乐表演专业除上述条件外,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涉外旅游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细则:
1、对所有艺术类专业组织了专业联考的省份,招收参加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未组织相应专业联考的省份,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认可考生参加其他专升本同专业考试的合格成绩。
2、对表演艺术(礼仪主持方向)专业,招收参加主持与播音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3、对影视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广告等专业,招收参加各省美术联考且成绩及格的考生;对没有组织美术联考省份的考生,认可其参加其他专升本美术专业考试的及格成绩。影视动画、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广告三个专业招收部分普通文理科考生。
4、对未组织摄影摄像专业联考的省份,招收参加该省美术类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对未组织电视节目制作专业联考的省份,招收参加该省编导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5、舞蹈表演专业限招主科为舞蹈的音乐类考生,音乐表演专业限招主科为声乐的音乐类考生。
6、编导、影视编导(媒体创意方向)、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按专业加文化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合格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单独招生:我院单独招生考试(仅面向湖南)采取综合素质面试 + 专业技能测试的模式进行,考生凭2014年湖南高考考生号报考。
六、招生计划:2014年我院招生计划总数为 3420人,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七、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2014年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各省公布计划书上的收费标准)
八、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湖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的应、往届中专职高及同等学历的毕业生。
九、证书类型:凡经各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后,颁发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院针对贫困学生成立了勤工助学中心,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协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表现好、学业成绩优良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十一、优秀考生奖学金:凡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或持有一级运动员证,并在专科批次中将我院作为唯一志愿填报,经正式录取报到入学后,继续参加学院体育代表队训练和比赛的考生,即可享受全额奖学金(即所读专业一学年的学费);凡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三批”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持有二级运动员证(经体育部门测试,水平较高),并在专科批次中将我院作为唯一志愿填报,经正式录取报到入学后,继续参加学院体育代表队训练和比赛的考生,可享受半额奖学金(即所读专业一学年学费的50%)。
十二、升本通道: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部分优秀毕业生在最后一学期可参加的“专升本”考试,最后由相关专升本择优录取。此外,学生在校也可通过自学参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提升学历层次。
十三、办学地址:长沙市星沙开发区天华路322号 邮编410100
十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1—84028681、84028686、84028606
0731-85602222、85602472(7、8月招生期间)
学院网址:www.hnmm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