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靠前条 学校全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在湘招生代码:4766 国标代码:14121)
第二条 学院简介: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在校学生6000余人,设七系、一部、三十多个专业方向,三十多个实验、实训室,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等地建有就业实习基地。
第三条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招生对象:1.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2. 优秀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大专)。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脱产学习。
第八条 办学特色: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注重技能教育的同时更注重素质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倾向于理工科,文科专业特色鲜明。实行校企联合,学院有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特色鲜明的专业:印刷专业全省高职院校唯一;航空服务专业突具特色;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及建筑工程等专业实习环境非常优越,就业渠道畅通。另外,我院还与部队签订了合同,在我院招收士官生。
第九条 专业设置:印刷技术、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设备及工艺、印刷图信息处理、航空服务、民航商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物业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会计电算化、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商务英语。
第十条 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的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落实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合理。 湖南省内考生在高考志愿高职专科批中的靠前志愿栏内填报我院或5个并列靠前志愿都填报我院,我院承诺考生在达到湖南省高职专科批次的投档线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 填报我院志愿时请考生参照今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出版的《教育测量与评价》杂志准确填写我院名称、代码及专业代码,填报我院志愿后,请及时与我院驻各地招生老师或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31-86399188 86399155),以便我院能及时录取。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批复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可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答询和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731-86399188 传 真:0731-86399155
邮 编:410137
网 址:http://www.hnup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