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概况
1.学校名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
3.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林业厅;
5.办学层次:专科;
6.学校国际代码:12739
二、学院简介
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75年的湖南农学院衡阳分院;1987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办湖南林业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经教育部批准由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改办为高等职业院校;2001年3月更为现名;2004年6月原衡阳市卫生学校整体并入,实行省林业厅、省教育厅双重管理。办学以来,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在高职院校中率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稳步提高。
现有各类全日制学生16000余人,设7院4部,分南北两个校区,占地1200亩,固定资产3.8亿元,学校产权建筑总面积38万m2,馆藏图书91万册。学院现有国家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项目建设专业2个(畜牧兽医、护理)、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动物传染病防治技术、园林工程施工技术)、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园林工程施工技术);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1个(园林技术),省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森林生态旅游、室内设计技术、生物制药技术),省级精品专业2个(畜牧兽医、园林技术),省部级精品课程5门(动物传染病防治技术、园林工程施工技术、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特种经济动物养殖技术、中国森林旅游文化),“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7部(《护理管理学》、《动物传染病防治技术》、《蔬菜栽培技术(南方本)》、《兽医临床诊疗技术》、《特种经济动物养殖技术》、《护士人文修养》、《健康评估》)。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生物园艺方向实训基地)、省级重点实训基地2个(园艺技术实习实训基地);开通万兆宽带信息网络,建立了完善的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学院秉持“正德强技、爱国荣校”的校训,坚持“人才强校、专业兴校、质量立校、勤俭持校、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
近年来,学院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科普基地、湖南省基层党建示范点、湖南省首批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等40余项荣誉称号。2007年,我院获批为湖南省靠前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同年由我院倡导并成立了湖南省农林职教集团,2008年我院成为中国林业科学院专业硕士培养基地,2010年评为全国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三、填报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注意事项:
1.外语语种:不限;
2.母语语种:汉语;
3.男女比例及民族:不限
4.身体要求:因生理缺陷或疾病限考的专业详见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6.奖贷助学金情况: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特困生补助等,学校还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收入的机会。
四、录取原则、程序、规则和照顾政策
1.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录取;
3.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的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方式,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
4.优惠政策:按照各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优惠政策规定执行;
5.录取方式: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凡属按志愿录取或征求意见后本人同意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改录、不退档;
6.录取结果公布:按各省招生委员会或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 王老师、资老师
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 邮 编:421005
联系电话:0734-8591999 8591244 图文传真:0734-859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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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chimu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