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是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是农业农村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办学始于1903年10月8日创办的修业学堂,1951年3月由修业学堂发展而来的湖南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与湖南大学农业学院合并组建湖南农学院,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1994年3月更名为湖南农业大学。
一、招生专业及简介
1.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国际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具备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方面的知识,能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科研单位等从事视觉传播方面设计、教学、内容创作、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2. 环境设计专业:本专业以培养具有责任意识和国际视野,高水平设计能力的人才为培养目标。主要培养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家具设计、陈设艺术设计等方面的设计、科研、教学人才。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意能力、设计实践能力、专业素养能力、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形成了以空间设计为核心,理论知识为基础,表现技法为手段,项目施工为途径,线上线下教学结合的产学研综合办学模式。
3. 产品设计专业: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深厚中国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系统掌握产品设计方法以及形态、结构、材料与信息等设计手段,运用产品设计专业知识与工具从事各类产品开发设计,在人工智能产品设计、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农产品品牌及产品包装设计、 产品交互及服务设计等领域具有较强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设计、开发、研究和教学人员。
4. 舞蹈表演专业: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理论知识和相关技能,能独立塑造舞蹈艺术形象并具有一定的舞蹈编创和组织策划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艺术研究机构、地方以及乡村群众文化馆(站)、中小学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表演、教学、研究、创作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舞蹈专业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省份
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拟定招生省份 |
美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175 |
湖南、山东、江苏、安徽、广东 |
环境设计 | |||
产品设计 | |||
舞蹈类 | 舞蹈表演 | 40 | 湖南、山东、河北、 甘肃、山西、广东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三、招生专业要求
1. 热爱艺术事业,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颁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2. 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者。
3. 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
四、录取原则
(一)湖南省内考生
对于报考我校美术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之后,按湖南省提前批相关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二)非湖南省考生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我校艺术类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学费标准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的规定,学费标准为 8000 元/年。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及专业复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其他
1.纪委监督电话:0731-84617690
2.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618406;84638407;84618084(传真)3.学校网址:https://www.hunau.edu.cn/招生网址:https://zs.hunau.edu.cn/
4. 如遇有关上级部门政策变化,按上级部门政策执行,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