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章 总则
靠前条 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部分招生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湖南单独招生代码:14508,位于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1319号。
第三条 学校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学制三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设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系、机电工程系、质量与信息技术系、商贸旅游系4个系,开设人力资源管理、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财务管理等20个专业。学院是湖南省公共实训及人事考试基地,世界技能大赛电气装置、制冷与空调项目湖南省赛训基地。办学特色鲜明、优势明显。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招生组、纪检组、宣传组、保卫后勤组等五个工作组。
考务组: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方案,单独招生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笔试(面试)、阅卷、汇总成绩等。
招生组:由招生就业处牵头。负责制定招生方案、招生章程,负责招生宣传、组织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信息核准、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
纪检组:由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宣传组:由宣传统战部牵头。制定招生宣传方案,负责学院网站更新、微信平台内容更新、负责网络宣传,介绍学院特色、专业特色,扩大学院知名度。
保卫后勤组:由保卫处牵头会同后勤处,负责制定招生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组织专人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服务,免费提供饮用水、休息场所等,负责考试期间安全和谐。
第六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三章 单独招生报考
第七条 招生对象:单独招生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0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八条 报考网站: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
第九条 报考时间:5月6日至5月18日
第十条 每个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
第四章 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1、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今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为2500人,招生专业20个。考生分两个类别:A类为应届普高毕业生(无学考成绩的按B类考生参加考试与录取);B类为应往届职中、职高、技校考生和社会考生(含往届普高生)。
2020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1
财务管理
3年
160
3500
2
网络营销
3年
180
3500
3
跨境电子商务
3年
120
3500
4
导游
3年
120
4600
5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3年
180
4600
6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理化测试方向)
3年
140
4600
7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方向)
3年
140
4600
8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3年
180
4600
9
移动应用开发
3年
80
4600
10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130
4600
11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130
4600
1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3年
200
4600
13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年
130
4600
14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80
4600
15
劳动与社会保障
3年
80
3500
16
老年服务与管理
3年
80
3500
17
人力资源管理
3年
180
3500
18
社会工作
3年
80
3500
19
社区管理与服务
3年
80
3500
20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年
30
3500
备注:①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参考情况,原则上按相同比例划分确定A、B类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录取分A、B类分开录取。
②所有专业收费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2020年最新收费文件执行。
③表中各专业各类计划均包含文体特长生计划。
2、特长生招生计划
体育特长生
(1)招收排球(男)、健美操项目的体育特长生,招生总计划10人。
招生项目
排球
健美操
项目人数
6
4
注明:招生项目规定人数没有达到计划要求,项目之间人数可以相互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学校视情况决定。
(2)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0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9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①近三年取得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特长生;
②省级单项比赛前八名、团体比赛前六名;
③地、市级单项比赛前六名、团体比赛前四名;
2、艺术特长生
(1)招收舞蹈、声乐、播音主持特长生,招生计划数6名(3男3女)。每位考生限报一项特长。
招生项目
舞蹈、声乐或播音主持
项目人数
6
注明:招生项目规定人数没有达到计划要求,人数可以相互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学校视情况决定。
(2)报考条件
①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0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并有舞蹈(拉丁、民族、古典、爵士)、声乐(美声、民族)、播音主持等其中特长之一的考生;
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伤病,女生158CM(含)以上,男生170CM(含)以上,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考生(1999年1月1日后出生);
③考生需自行准备一段3-5分钟、能体现考生所报专业特长的作品,演出服装、道具、音乐、乐器需自备;即兴舞蹈一段(学校准备音乐);拉丁舞特长考生需自行准备伦巴、恰恰恰、桑巴、牛仔、斗牛五支舞中的四支舞,每支舞表演时间。招生办法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hnlrzy.net/zsw公布的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十二条 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1、考核方式:我院单独招生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文化考试采用笔试,考试内容包含语文、数学、外语,技能测试采用面试,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2.、考试、测试时间:
时间
安排
地点
5月22日
8:30—18:00
缴纳考试费80元/人,领取准考证。(详见学院招生网说明)
学院图文信息中心二楼
14:00—18:00
文体特长生填报登记表并提交、审核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
学院图文信息中心二楼
5月23日
8:00—18:00
技能测试(面试)
文化考试(笔试):语文、数学、外语
本校,具体考场见准考证安排。
特长生考试
本校,具体考场见准考证安排。
3、考试地点: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1309号),具体考场见准考证安排。
4、考试说明:
1.A类实行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
2.B类实行文化考试+面试;
(1)考试科目:
A.文化考试: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套试卷,考试时长120分钟,总分300分(各科类考生同试卷);
B.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2)考试时间:(待定)
A.B类考生文化考试时间:(5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8:00进行面试。
B.A类考生面试时间:(5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00
(3)考试地点:院本部,邀请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巡查指导。
(4)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办法执行。
(5)体育特长生不需要参加技能测试,只需要参加文化考试+专业测试,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根据《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2020年文体特长生招生办法》的相关要求,择优录取。各专业各类计划均包含文体特长生计划。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基本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A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学校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测试成绩的高低录取;B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录取。录取时,按A类、B类分开录取,根据考生报考、参考情况,原则上按照相同比例安排计划。学院优先录取填报靠前志愿的考生。
1.计分办法:
A类考生只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先折算为百分制后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B类考生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和面试,文化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2.依照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按照专业大类和考生类别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并根据专业差额进行调剂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院靠前志愿的考生。
3.录取流程: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确认—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录取程序。考、录机构分离、学院纪检监室全程监督。
1、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公布拟录取名单,从5月26日起分批公布预录取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顺序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拟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待定)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专业调剂: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如靠前专业志愿生源不足,优先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的其他专业服从志愿考生中选择。
5、以上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6、对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①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②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③不服从考场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④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⑤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第十五条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专升本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根据湖南省单独招生的有关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专升本对口招生考试。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所有专业收费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2020年最新收费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详情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八章 奖学金设置
第十七条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多种奖学金,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按我院要求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和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证的学生,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第九章 招生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咨询或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1319号
2.邮政编码:410100
3.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就业处(图文信息中心二楼)
4.联系电话:0731-86880668、86840656
监督电话:0731- 86880202(纪检监察室)
5.学校网址: http://www.hnlrzy.net/
6.招生网址: http://www.hnlrzy.net/zsw/index.aspx
7.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微信号hnldrszyxy)
8. 单独招生官方咨询QQ:2954554884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