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章 总则
\r靠前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专升本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r第二条 学校名称、代码、类型与地址。
\r学校名称: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r招生代码:14322(国标代码)、4728(湖南省招生代码)。
\r办学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三一集团投资创办)
\r地 址:湖南省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榔梨工业园
\r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r第三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r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辑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r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r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r第六条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辑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2020年学校共有25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24个省(市、区)招生,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一览表或各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辑。
\r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要求,入校后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开展教学。
\r第八条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三一集团入职体检及学院专业要求执行。
\r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毕业证发放
\r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
\r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靠前志愿考生,如靠前志愿未录满时,接受非靠前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文史、理工类进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r第十一条 男女性别及比例:不限定男女性别及比例。
\r第十二条毕业证发放: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r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r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r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奖、贷、助、勤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也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俭学。
\r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r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为: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榔梨工业园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
\r邮政编码:410129
\r联系电话:0731-85257789、85251376、85251015
\r传真:0731-85251453
\r招生咨询QQ:1091526658、1713733848
\r学校微信公众号: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rE_mail:hnsanyedu@163.com
\r学校网址:http://www.sanyedu.com/
\r纪检监督电话:0731-85251462
\r第七章 附则
\r第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统招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r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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