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商务厅主管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坐落于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占地面积706亩,总建筑面积22.05万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总藏书量100万余册,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700多人。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校园环境优越,是一所融生态文化、建筑文化、国际商务文化、国际交流文化于一体的现代高等学府。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了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靠前条 学院名称、性质、教学地点
1、学院全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597)
2、办学性质:全日制国家公办
3、层次:专科
4、学制:三年
5、教学地点: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
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促进湖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
2、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省教育厅领导下,遵循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第三条 组织领导
1、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2、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方向所属二级学院计划数1国际金融国际商务学院302国际经济与贸易603工程物流管理204国际商务305商务管理306市场营销407商务英语商务外语学院808应用日语309应用韩语3010会计涉外会计会计学院3011财务管理涉外财务50项目成本管控6012投资与理财3013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学院30跨境方向6014网络营销3015计算机应用技术3016软件与信息服务App移动商务开发3017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旅游学院3018国际邮轮乘务管理3019空中乘务3020旅游管理国际旅游3021酒店管理国际酒店3022休闲服务与管理302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电商平面艺术设计艺术学院30平面艺术设计3024室内艺术设计60合计1000第五条 报名条件、报名、志愿填报
1、招生对象: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8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 “湖南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 报名(http://www.hneao.cn/ks/)。
3、收费标准:80元,考生通过关注我校“湘外招就”微信公众号,于4月11日前以微信支付方式缴纳。考试期间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考生自理。
4、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报名时须填报专业志愿,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录取时可在所填专业内调剂)。
5、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3月15日—4月9日。
第六条 招生考试
1、学院招生考试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湘教通[2018]72号”文件要求自行组织,单招考试由文化考试(笔试)和技能测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应届普高毕业生免参加笔试,我校认定其高中学业成绩(语数外部分)作为文化考试成绩,仅需参加面试。非应届普高毕业生(含往届普高毕业生和应往届职中对口考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往届普高考生和应往届职中对口考生文化考试分别命题。
3、文化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门100分,总分为300分。考试实行闭卷笔试,三科试卷同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文化考试试卷由考务工作小组选派专家组成命题小组封闭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文化考试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4、技能测试:普高考生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中职毕业生主要测试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基础知识。技能测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为300分。
技能测试在考务工作小组的协调下,由教务处根据其专业特点分别组织测试,每个专业的评委人数至少在3人(含)以上。技能测试采取现场随机抽题,当场核定测试成绩。
5、考试地点:湖南外贸职业学院(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湾街道)
6、阅卷:阅卷由考务工作小组组织,实行封闭流水阅卷。阅卷工作结束前,完成考生成绩登录,建立数据库,实行加密封存(监察监督小组参与)。
7、考试时间:已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在4月13-15日登录学院网站打印准考证,4月16日上午应届普高考生9:00-12:00依次进行面试,其他考生9:00-11:00进行笔试,11:20起依次进行技能测试。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录取。
2、录取办法: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加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的按技能、英语、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各类型考生录取比例相同。
3、公示:学院确定预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4、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专升本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已被我院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湖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其他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同为国家任务统招生。考生经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转校、不得转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并交纳学费。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8年湖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
第八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校报到,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办理入学手续。
2、体检:新生报到入学后参加学院组织的新生体检。
3、复查:新生入校后,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生待遇
通过学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与参加全省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等待遇。
第十条 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湖南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相关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5、监督电话:0731-88131715(纪检监察处)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2、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湾街道
邮政编码:410201
招生电话:0731- 88131755 88131756 88131757 88131718(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hnwmxy.com
微信公众号:湘外招就(hnwmzyzsjyc)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二O一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