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可通过哪些途径详细了解学院的情况?
答:考生可以通过学院相关处室和各系的电话或上互联网了解学院情况。
2. 我省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高等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由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解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对专升本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实行监督,督促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3. 新生入学报到时能否更换专业?
答:为了满足个人兴趣爱好和就业期望的需要,新生可在来校报到时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调整到自己满意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