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靠前章 总 则
靠前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ChangshaVocational,amp;technical College ”。
第三条学院部标代码:13036;省标代码:4706、
第四条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邮编:410217、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本章程仅适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普高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普高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九条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三条优先录取靠前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靠前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靠前志愿线上考生。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按有关规定按比例投档。
第十五条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区)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七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八条我院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含数学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时,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招生专业、人数、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在湖南省2019年招生专业设置与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学费标准(元/年)
1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4600
2
560301
机电一体化
4600
3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0
4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4600
5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4600
6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方向)
4600
7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4600
8
560304
智能控制技术
4600
9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0
10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4600
11
560501
建设工程管理
4600
12
540106
园林工程技术
7500
13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7500
14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7500
15
540502
工程造价
4600
16
540504
建筑项目信息化管理
4600
17
630604
连锁经营管理
3500
18
640105
酒店管理
4600
19
630803
网络营销
350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