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二、招生代码:
国标代码:14358,湖南省代码:4718
三、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
公办高等学校、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及学习形式: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五、颁发证书种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六、学院地址:
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
七、学院基本情况
我院是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占地245亩,建筑面积近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5.3万册,学院教职员工237人,其中专任教师168人,“双师”型教师比例74%,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市级专业带头人7人。学院设有护理系、临床医技系、药学系、医学基础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继续教育部等系部,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农村医学等10个专业,面向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学生5000余人。学院先后被授予“长沙市文明单位”、“长沙市招生工作先进单位”、“长沙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21世纪护理专业紧缺人才培训基地”、“部队护理士官选送基地”、“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单位” 等荣誉称号。学院为“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湖南分中心长沙卫生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基地”。
学院实验实训设施齐全,建有教学模拟病房及多个实训中心,创新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附属医院为长沙市三医院,与省内外64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企业合作,建立了多个产学合作基地,实现了学生实践教学与就业岗位的无缝对接。学院与台湾大仁科技大学、英国伯恩维尔学院(Bournville College)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向外输送护理人才。
近年来,学院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形成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为重点、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强调技能培养与就业岗位需要相结合,努力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逐步实现了教育观念、办学理念和工作机制的转变,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了学院的发展。在全省及全国各项学生竞赛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涉外护理专业学生连续6年参加全国职业学院英语比赛,均获一等奖;护理专业学生连续5年参加全省护理专业操作技能竞赛均获一等奖,并代表湖南参加全国竞赛,获得多个一、二、三等奖;自2009年以来,学院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5年保持95%以上。学校自创办以来,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近3万名大、中专实用型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才,为湖南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面向未来,学院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勤勉、慎独、仁爱、精诚”的校训和“育人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技能训练,注重内涵发展,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现代高等卫生职业学院。
八、报名条件
1.招收文史类、理工类、医卫类对口考生,外语语种不限;
2.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余专业男女生性别及男女比例不限。
九、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专升本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需符合医卫类专业健康标准。学院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格复检。复检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录取资格,退回生源地。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段考生按高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招生专业
2014年我院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9个专业,面向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详细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收费。
十一、毕业待遇
学生毕业时,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文凭(教育部网上注册、公示、可查询);纳入国家就业计划。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
邮政编码:410100
联系电话:0731-84015904(传真)、84015932(传真)
学校网址:www.cswszy.com
乘车路线:长沙市火车站乘127路或市内乘501路,可直达我院。
十三、附则
1、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