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商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八条 2015年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本科招生,同时面向湖南省组织专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升本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组织的口语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方能报考。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盲者不宜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广告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统考成绩为准;其它省考生必须是已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方能填报,按“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的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