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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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快讯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作者: 日期:2018-05-23 点击数:

  靠前章 总则

  靠前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英文译名:Hunan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University,国标代码:12303,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按照服务地方经济和市场需求的思路进行学科专业布局,现有10个二级学院,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八个学科门类,开设有47个本科专业,9个专科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实施组,负责制定本校招生事业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设立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2018年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组织全日制统招本科层次和全日制统招专科层次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和朝鲜语。

  第八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九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身高要求。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最新文件精神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靠前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关于考生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再次排名。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学校对各考生相关科目、非靠前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按规定加分考生或降分考生均无特殊要求,统招本科和专科的招生计划优先满足考生靠前志愿。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表演类专业的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联考成绩为准;我校未组织校考的其他省市考生专业成绩以其所在省市联考成绩为准(含江西省);山东省、吉林省、江西省已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且成绩合格方能填报志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湖南省考生,在征集志愿时只录取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市、区)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将在录取结果审核确定后的24小时内予以公布。学校网站地址:http://zs.hieu.edu.cn。

  第六章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本科、专科、国际项目招生专业见附表,学费标准待定,所有专业严格按照学校2018年上报湖南省物价局备案并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八条 学校在本科会计学专业下设ACCA方向班,从2018级所有本科新生(不含艺术、体育、职高生)中选拔,文理不限。

  第十九条 奖学金、助学金:学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设置校奖学金,校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500~3000元/人。

  第二十条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的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手续,贷款金额为8000元/年,学工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学生助学贷款在学校的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学校每年在校内为学生提供100个左右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提出勤工俭学申请,经批准后利用课余时间上岗,月报酬400-600元不等,一般按10个月发放。校外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由学工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和招生就业处共同负责。

  第二十二条 学校倡导并提供条件帮助每位学生在读期间至少获取一项专业技能资格认证。

  第二十三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部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731-88100988,地址: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园,邮编:410205、 http://zs.hieu.edu.cn

  E-Mail:hnce8100988@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全日制统招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二〇一八年四月

  附表:

  1、本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学费标准 (元/年)1工商管理本科四年学费标准待定,所有专业严格按照学校2018年上报湖南省物价局备案并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2旅游管理本科四年3酒店管理本科四年4人力资源管理本科四年5物流管理本科四年6行政管理本科四年7市场营销本科四年8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科四年9车辆工程本科四年1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四年11工业工程本科四年12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四年13国际商务本科四年14会计学本科四年15金融学本科四年16财务管理本科四年17投资学本科四年18表演本科四年19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四年20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本科四年21休闲体育本科四年22朝鲜语本科四年23日语本科四年24商务英语本科四年25西班牙语本科四年26英语本科四年27法学本科四年28汉语言文学本科四年29文化产业管理本科四年30网络与新媒体本科四年31电子商务本科四年32电子信息工程本科四年33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四年34通信工程本科四年35自动化本科四年3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四年37软件工程本科四年38物联网工程本科四年39产品设计本科四年40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四年41环境设计本科四年42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四年43数字媒体艺术本科四年44学前教育本科四年45舞蹈学本科四年46音乐学本科四年

2、专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学历层次学制学费标准 (元/年)1商务英语专科3年学费标准待定,所有专业严格按照学校2018年上报湖南省物价局备案并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2艺术设计专科3年3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3年4电子商务专科3年5市场营销专科3年6工商企业管理专科3年7旅游管理专科3年8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科3年9会计专科3年

3、国际项目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学历层次学制学费1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4年学费标准待定,所有专业严格按照学校2018年上报湖南省物价局备案并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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